关于规范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办理的通知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2015-03-27 09:52:17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规范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办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六十五号)精神,对申请办理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予以办理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的技术领域及情形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二)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三)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四)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二、办理的程序条件

(一)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

(二)发明专利申请应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三)检索报告显示为具有新颖性。

三、办理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自行办理的

1.《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一式两份);

2.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3.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4. 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411-2办公室

联 系 人:丁大伟

联系电话:0771-2803958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六十五号).pdf

      2.发明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doc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