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商标局将通知权利持有人续展期限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18-10-09 16:57:15

工业产权不仅是一种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企业用来保障自身权益的核心手段。因此,人们一定要知道仅仅在有关机构为这种权利进行注册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他们还需要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小心谨慎地维护好这些权利。而其中一种比较常用的方式就是要为已经获得的工业产权及时缴纳相关的费用。在波兰,商标权的保护期长达10年,而且人们可以通过在上一个保护期到期前缴纳完相关的续展费用来维持这份权利。尽管波兰的法律对此做出了一些较为灵活的规定并且允许人们可以在所谓的宽容期(即相关截止日期后的6个月内)内补交这些费用,但是这种延迟缴费的行为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这还会导致商标权的过期。

然而,由于商标权10年的保护期还算是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所以时刻牢记开展续展工作的期限对于权利持有人也是个不小的挑战。因此,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波兰政府现在正准备出台一部新的法规,旨在帮助各家企业来解决上述难问题。具体来讲,根据这部草案的规定,波兰商标局需要在商标权续展期限快到期之前向相应的权利持有人发出通知。

出台上述草案的目的在于要落实2015年12月16日公布的《第2015/2436号欧盟指令》,从而与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商标法律有机地统一起来。而根据《第2015/2436号欧盟指令》第49(2)条的规定,有关机构至少需要在注册商标到期前的6个月内向该商标的持有人发出通知。同时,上述条款还规定了如果该机构未能提供上述信息,那么其也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据悉,《第2015/2436号欧盟指令》将于2019年1月14日正式生效。

有意思的是,波兰政府出台的这部草案不仅在内容上超越了上述《第2015/2436号欧盟指令》所作出的规定,同时还将发出通告的责任范围扩展到了其他类型的工业产权,诸如专利权、补充保护证书(SPC)、实用新型以及工业外观设计权等。根据草案的规定,权利持有人需要专门发出接收这种通知的请求,而有关机构将会在相关截止日期到期前的1个月发出上述通知。上述规定有其一定的道理,因为仅仅是商标的持有人才能享受到接收通知的特权是不太合理的。

由于波兰政府仍在就草案开展相关的工作,因此人们目前还不确定这部全新法律最终将会以何种面目示人。不过,好消息是人们现在也无需在继续等待这部新法案的最终生效,理由是波兰商标局已经决定要提供一种新的电子通知服务,从而以此来符合《第2015/2436号欧盟指令》第49(2)条的规定。根据波兰商标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这些电子通知只会发送给那些商标持有人,并且会适用于所有保护截止期限不早于2019年下半年的商标。这项服务计划于2019年1月正式推出。同时,波兰商标局还会提供一份特制的、非强制性的表格。商标持有人需要按照规定填写该表格,从而与商标局进行更好的沟通。具体来讲,商标持有人需要在这份表格中详细描述相关的商标,并且还应该提供相关的细节信息。有趣的是,除了电子邮件地址(这个显然是最佳的联系方式),商标持有人还可以提交自己的电话号码。因此,从理论上讲,这种电子通知还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彩信或者甚至可以借助电话对话来完成发送工作。

毫无疑问,无论是波兰政府制定的草案规定,还是波兰商标局有关于电子通知的举措,这些都算得上是非常积极的进步,并且会帮助商标持有人们管理好自己的商标资产。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些举措似乎也会带来一些棘手的问题:

波兰商标局以及该国的商标持有人们经常会遇见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会有各种各样的骗子会伪装成商标局来向企业发送催收缴费的通知。因此,新的法律规定以及电子通知的出现势必会让这个问题变得更加严重。不过,由于人们可以根据波兰商标局的建议在提交商标信息时同时再提交自己的联系方式,因此这样的举动也可以作为一种反制措施,并且值得大力推广。

当然,人们肯定也会有这样一个疑问,那就是如果波兰商标局未能向商标持有人发出通知并且该商标随后就失效了,那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就此,《第2015/2436号欧盟指令》第49(2)条的规定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即如果该机构未能提供上述信息,那么其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不过,波兰政府出台的草案在措辞上似乎并没有像上述的《第2015/2436号欧盟指令》那样清楚。该草案只是做出了如下表述:权利持有人未能收到上述信息不会对评价其是否遵守了缴费规定一事造成任何影响。因此,根据波兰政府的草案规定,权利持有人从理论上似乎可以就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向波兰商标局提起诉讼,而这部分的规定应该不会出现在《第2015/2436号欧盟指令》中。显然,上述两部法律之间的差异需要在未来的立法工作中进行一定的协调。(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