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专家探讨本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现状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19-01-10 10:56:21

2016年6月8日,奥地利通过了“有关于保护未公开专有知识以及商业信息(商业秘密)遭到非法获取、使用以及公开的”《第2016/943号欧盟指令》。而在奥地利对其《反不公平竞争联邦法案》(UWG)进行修订后,这项指令将于2019年2月1日正式生效。

截止到目前,商业秘密以及商务秘密的保护工作在奥地利国内的法律层面上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而且人们对于此类案件的印象也只是停留在若干案例之中。不过,在正式实施《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之后,上述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将会成为奥地利《竞争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世界的企业和研究机构都在不遗余力地向产品研发、员工发展以及制定市场战略等事物中投入大量的资源,并以此来在面对竞争对手时获得一定的经济优势。一方面,这些“专有知识”对于其所有人而言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并且会激起每一位竞争对手的浓厚兴趣。另一方面,这也会让企业家们将保护自家“专有知识”的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奥地利将根据本国UWG中的第26条a款至j款规定来落实《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并会以此来为商业秘密提供更加充足的保护,降低那些商业间谍以及秘密泄露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商业秘密

随着《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的实施,一个叫做“商业秘密”的统一术语将会首次出现在奥地利的法律体系之中。

商业秘密指的是具有下列特征的信息:机密性,也就说该信息并非被公众所知或者能够轻易地获取;由于自身的机密性而具有商业价值;并且合法掌控该信息的人士在某些情形下采取了合理措施来保护其机密性。

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商业秘密的持有人。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只有那些已经借助合理保密措施来维护过的信息才能看成是商业秘密并获得相应的保护。实际上,契约型保密措施(保密协议以及竞争条款)、组织性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记录,在若干商业秘密的持有人之间发布信息等等)以及技术性(访问限制与加密)保密措施之间是存在着一定差异的。

至于哪种措施可以被称为是最能高效地保护“专有知识”的方法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所采取的合理措施”迄今为止还没有得到统一的答案,因为这要取决于商业秘密的自身性质以及实际使用方式。然而,为了提供全面的保护,还是建议人们尽可能同时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

非法与合法获取信息行为的划分

如果有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获取、盗用以及复制了含有商业秘密的文档(或者电子文件),那么这种在未得到商业秘密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获取商业秘密的举动是一种非法行为。而如果有人通过这种非法手段或者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况下获取到了商业秘密,那么其使用以及公开上述商业秘密的行为均是违法的。

当然,如果人们是通过开展独立研究或者借助拆解和测试产品(逆向工程)而获得了某些商业秘密的话,那么这种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则是合法的。此外,如果他人在进行检举或者企业劳工代表行使自身职责时使用或者公开了上述商业秘密的话,此类行为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救济手段

在出现非法使用、盗用以及商业秘密的行为时,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就此采取多种临时性以及预防性的措施(例如发出临时禁制令)。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有关机构也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采取查扣等执法措施。无论侵权人是不是有意开展侵权行为的,其都需要向商业秘密持有人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在知晓侵权行为以及找到涉嫌侵权的人士后,人们需要在自此之后的3年内就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提出指控。此外,在发生侵权行为的6年后,由于已经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因此人们将无法提出指控。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可以获得的保护

根据新出台的法律,一部分用于在庭审过程中保护商业秘密的程序性条款将会得以实施。具体来讲,如果有人想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公开某些商业秘密,那么其必须要向法院提交所有可以证明涉案商业秘密确实构成了侵权的确凿证据。在收到某一涉案方的请求后或者基于自身的合理判断,法院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防止商业秘密遭到泄露,这些措施包括:限制公众出席案件的听证会;以及从一开始就要防止商业秘密被透露给涉案的侵权方。随后,由法院委任的专家将会对商业秘密是否构成侵权一事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