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版权指令》的改革再次陷入困境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19-03-19 14:55:24

近期,直接代表当前欧盟28个成员国意见的欧洲理事会驳回了《欧盟版权指令》中第11条与第13条的规定。上述条款分别涉及新闻出版物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以及服务提供商需要存储并为访问用户上传作品提供便利的责任。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该指令的提案在2018年年底便已得到欧洲议会的支持。但是,该草案的最终批准工作仍需要欧洲理事会来定夺(目前,罗马尼亚是欧洲理事会的轮值主席国)。从结果来看,总共有11个国家,即德国、比利时、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芬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波兰、葡萄牙以及瑞典,投票反对通过这两个充满争议的条款。

一方面,从第11条的规定来看,新闻出版物的编辑人员将会享有上述内容的复制权并可以对外进行公开(现行《第2001/29号指令》中的第2条和第3条)。这条规定将会带来重大的变化,因为编辑人员将可以要求其他的新闻媒体先从其处获得授权,并为共享这些新闻而支付一定的费用。

另一方面,从第13条的规定来看,为用户上传内容提供存储服务的服务提供商们将有义务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诸如使用特定的软件以及投诉与申诉机制等)来避免这些作品遭到泄露。这条规定也将带来较大的改变,因为这将使各家内容平台必须要投入大量的精力来查找到那些受保护的作品并避免其遭到泄露。

欧洲理事会这次的态度表明,为了迎接在几个月后即将到来的最终投票,其仍有必要对这些条款进行新一轮的修改。

尽管这些修改的范围目前尚未确定,但来自全球的科技巨头企业(谷歌和Facebook等)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势必会继续在布鲁塞尔开展游说活动,目的是废除上述条款并减少经济损失。(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