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评估程序成为越南版权执法的障碍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2-11-28 09:12:14

在全球多个国家,特定领域的资深专家提供的专业意见在版权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越南也是如此。

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可能不了解特定的领域,例如美术、音乐或计算机程序。因此,他们只关注案件的法律方面;然而,法律方面需要根据专家的分析来考虑。这在越南通常称为“评估”(或专家意见)。

评估至关重要

对于要在法庭上解决的版权纠纷,除非侵权行为非常明确,否则法院只有在有评估结论的情况下才会发出法院令。将评估结论视为重要证据来源的法律依据可在2022年6月修订的《2005年知识产权法》及其附属法律文件中找到。

然而,评估的特殊重要性并未体现在立法中,而是体现在实践中,因为法院和检察机关非常重视这些评估结论,并将其视为作出判决和裁决的必要文件(有时甚至是强制性文件)。

法院很少对评估结论的内容发表意见,法院作出与结论相反的判决或裁决的情况更为罕见。因此,虽然评估结论最初只是作为参考,但在许多情况下似乎正在成为决定性文件。换言之,赢得评估结论的一方更有可能胜诉。

要清除的障碍

不管是好是坏,评估在结案过程中变得非常重要。然而,问题是,并非所有的对象都能被评估,也没有足够的专家为每一个案例提供可靠的评估结论。

此外,评估程序非常复杂,而且耗时。法院往往无力解决这些问题,他们依赖于评估机构。

例如,在一场与音乐作品有关的持续版权纠纷中,尽管该案于2018年7月首次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受理,但4年后法院仍未审理。延期的原因之一是法院不得不等待评估结论,该结论直到2022年6月才发布。

在平阳省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审理的另一起关于计算机程序纠纷的案件中,最令人头疼的问题是被侵权软件的价值评估。在本案中,尽管最初的索赔金额接近150万美元,但法院最终接受的赔偿金额仅为20万美元左右,因为法院和相关方无法找到与被侵权对象估价相关的信息——或能够提供评估结论的专家。

在实践中,当涉及到与评估损害赔偿金额相关的案件时——被侵权的版权所有人总是热衷于由专家进行评估,以便为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决提供依据——专家通常在得出结论时非常困惑。

原因有许多,例如,知识产权主题造成的损害往往相对模糊,或者专家在评估损害方面没有太多经验或没有接受培训。有时,即使有足够明确的证据让专家能够得出评估结论(例如,互联网上公开展示的作品会有许可价值或版权所有人的出售要约中有报价),他们仍然对承担这一责任感到不舒服。

很明显,版权纠纷的评估方面有太多问题需要解决。改进建议包括多个方面:法院在作出判决时需要更加独立;应建立更多的评估中心,而不仅仅是越南版权局下属的评估中心;或在法律诉讼中接受独立专家。这些都是越南近期应该探索的选项。(编译自www.managingip.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