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与老挝签订的验证协议正式生效
得益于在近期生效的验证协议,老挝的发明家和企业将可以使用由欧洲专利局(EPO)提供的高质量专利授权流程,并通过一种简单且经济高效的程序在老挝验证他们的欧洲专利。
2025年4月1日标志着EPO与老挝之间的验证协议终于生效了,这份协议会让那些已获得授权的欧洲专利能够根据老挝的专利法在老挝境内生效。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我们与老挝签订的验证协议扩大了欧洲专利制度的覆盖范围和影响,为用户降低了成本和复杂程度,同时也为外国直接投资、贸易和技术转让提供了支持。它为老挝的公司、研究机构和发明家打开了新的大门,让他们与我们专利制度的全球用户可以更紧密地进行合作,从而释放出创新潜力,并应对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挑战。”
老挝知识产权局局长赛颂赫.诺拉辛(Xaysomphet Norasingh)指出:“与EPO签署的验证协议是进一步推动老挝工业产权保护和老挝创新生态系统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我们的合作伙伴关系不仅为创新企业创造了新的可能性,同时也为我们两个机构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新的可能性,这将确保我们在未来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最佳实践。”
通过单一欧洲专利申请获得广泛的保护
根据该协议,欧洲专利申请和在老挝完成验证的专利将具有与老挝国家专利相同的效力。EPO与老挝工商部下属的知识产权局之间的技术合作将有助于加强该国国家专利制度的发展并进一步促进创新。欧洲专利的验证也是帮助老挝吸引外国投资的重要因素。
该协议最初于2024年5月13日签署,是第六个此类协议,同时也是东南亚地区签订的第二份生效协议。该协议是在EPO与摩洛哥、摩尔多瓦、突尼斯、柬埔寨和格鲁吉亚达成协议之后签订的。随着上述6份验证协议的生效,可以基于单一欧洲专利申请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数量增加到了46个。(编译自www.epo.org)
翻译:刘鹏 校对:吴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