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专利法与统一专利法院之间的趋同现象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5-12-22 14:55:31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投入运营仅两年后,便已开始塑造有关“等同侵权”的跨境理论。在2024年年末至2025年中这段期间,4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审判决,即Plant-e诉Bioo案(海牙地方分院)、布鲁塞尔地方分院负责审理的CFI376/2023号案件、曼海姆地方分院的CFI471/2023号案件以及N.J.Diffusion诉Gisela Mayer一案(巴黎地方分院),确立、完善并最终统一了可用来根据《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第26条、《欧洲专利公约》第69条及其解释议定书来评估“功能等同”的分析框架。

这一源于欧洲的框架与已编入《土耳其工业产权法典》第89条5款的方法产生了密切的共鸣,该条款以明确的技术功能术语定义了上述等同理论。根据该规定,专利授予的保护不仅会涵盖权利要求的字面内容,同时还会延伸至与权利要求中所述要素“等同”的要素,前提是这些要素能够以实质上相同的方式来实施实质上相同的功能并产生实质上相同的结果。

这一“三部分检验法”(即功能、方式、结果)创建出了一个狭窄的技术标准,排除了诸如公平性或可预见性等考量因素。土耳其的法院,特别是安卡拉和伊斯坦布尔的专门知识产权法院,一直都在采用此方法,即审查遭到指控的侵权特征是否执行了相同的操作、采用了相同的技术手段并以此达到了与要求获得保护的发明相同的结果。只有当所有3个条件都满足时,才会被认定构成了等同侵权。

在将土耳其法院的做法与UPC的判例相比较时,从概念上最为接近的案例可以参见曼海姆地方分院于2025年6月6日作出的判决(编号CFI471/2023)。然而,曼海姆的合议庭坚持认为,只要专利的特征与遭遇指控的“变体”之间不存在技术功能上的等同效应,就必须排除构成等同侵权的可能性。与土耳其法院一样,曼海姆的地方分院也只专注于技术上的可替换性,而未考虑到专利权人是否应获得更广泛的保护,或者第三方是否本可以预见到出现此类“变体”。

相比之下,早前海牙地方分院在Plant-e起诉Bioo一案中作出的判决则反映出了一种范围更广泛、更偏向政策性考量的等同概念。海牙地方法院适用了一个包含技术和规范性考量的“四问题框架”:变体是否达到了相同的技术效果;扩大保护范围对专利权人来讲是否公平;是否会维持针对第三方的法律上的确定性;以及该变体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海牙地方分院的这种做法,因其引入了公平性和可预见性等平衡因素,已显著超出了土耳其法院的审理思路。

虽然布鲁塞尔地方分院向土耳其法院的审理思路靠近了一步,但并未完全对齐。

在于2025年1月作出的裁决(编号CFI376/2023)中,布鲁塞尔的法官将等同性测试简化为了一项功能效果标准,仅询问了修改后的手段是否可以实施相同的功能或至少实现相同的效果。

虽然这使得上述分析观点更接近于第89条5款中的“功能”和“结果”这两项内容,但它省略了“以相同方式进行运作”的要求。

相比之下,土耳其法院将这种“方式”要素看成是不可或缺的;它确保了除非技术运作模式也等同,否则仅目的或结果之间存在相似性是不具备足够的说服力的。

最后,巴黎地方分院在N.J.Diffusion诉Gisela Mayer一案(2025年8月1日,编号CFI363/2024)中作出的裁决,代表了UPC向同一技术理念逐渐趋同的最终结果,尽管其表述更为简化。

在审查了Plant-e案、布鲁塞尔案件和曼海姆案件之后,巴黎的合议庭采用了其所谓的“最低共同标准”测试:即修改或替代的手段是否实施了基本相同的功能以实现基本相同的效果。

这条规则省略了对“相同方式”标准的明确引用,但在实践中,此举体现出了与土耳其法院审理思路基础相同的“功能与结果”等同原则。

法院之所以否认“构成了等同”,具体讲是因为被控侵权产品的部件是服务于不同功能的,因此产生了不同的效果。该推理思路与土耳其法院可能得出的结论完全兼容。

简而言之,曼海姆地方分院的推理最忠实地反映了土耳其法院的审理思路。两者都采用了纯粹的技术性与客观的分析,询问被控侵权的实施方案是否采用了相同的方式、执行了相同的功能、并产生了相同的结果。

布鲁塞尔和巴黎采用的方法可以被视为对此规则的部分体现,即捕捉到了相应的功能本质但又简化了其结构。

另一方面,海牙Plant-e案的框架则相距最远,该框架引入了土耳其判例法中所没有的衡平法和某些政策维度。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UPC最初尝试了范围更广泛、由政策驱动的测试方法,但其后续的发展(尤其是在曼海姆和巴黎)已经倾向于土耳其立法机构早已确立的严格技术等同模式。

因此,土耳其的成文法与UPC的判例法现在正趋同于一个共同的欧洲标准:一个不是通过公平性或可预见性概念,而是通过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客观功能同一性来定义“等同”的标准。(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审校: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