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局报告:版权索赔委员会取得成功,但需要进行法律改革以提高效率
美国版权局依据《版权小额索赔执行替代法案》(简称《CASE法案》)发布了报告,认定版权索赔委员会(CCB)运行总体上是成功的,但“在诸多方面都有改进的空间”。
根据2020年12月通过的《CASE法案》成立的版权索赔委员会(CCB)是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版权所有人可在美国版权局下设的该专门法庭提起诉讼。
2022年3月,在CCB启动之前,美国版权局发布了最终规则,为诉讼的各个方面制定了程序,包括指定服务代理人和当事人选择退出该自愿程序的流程。
稳定且不断增长的需求
该研究详细描述了“自启动成立以来,人们对CCB服务的需求稳定增长”,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委员会已受理超过1700件索赔。日均索赔量从第一年的1.3件上升至第四年上半年的1.7件。如果这一趋势持续下去,预测显示CCB将在第四年受理600多件索赔。此外,索赔人来自所有50个州以及数十个国家(地区),这表明该法庭覆盖范围广泛。
绝大多数索赔人在不聘请外部律师的情况下使用该系统,实现了《CASE法案》创造一个更便捷诉讼途径的立法目标。大约67%的索赔人是自我辩护的个人,另有17%由内部律师或授权的商业代表代理。相比之下,被申请人更倾向聘请律师,比例为37%。
最常见的索赔类型是版权侵权,共有1503件此类索赔。对所涉及作品类型的细分类型显示,绘画、图形和雕塑作品是最常见的争议主题,占比达36%。紧随其后的是电影和其他视听作品,占比达24%,文学作品占比13%,录音作品占比11%。
争议解决与和解结果
美国版权局发现,CCB在解决版权索赔方面成效显著。据报道,截至2025年底,CCB发布了43项最终裁决,根据报告,公众评论者对这些裁决"质量予以肯定"。裁决结果在索赔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分布相对均衡,显示程序较为平衡。
此外,在举行的27场和解会议中,近2/3达成了和解协议。此外,通过已知当事方和解解决了136起诉讼,而研究结果表明,实际和解率可能更高,因为另有100多起诉讼被自愿撤回。
对滥用行为(如版权钓饵诉讼)的潜在担忧也得到了解决。研究发现,“将CCB用于滥用或恶意目的的情形并不显著"。这归功于《CASE法案》及CCB规则中旨在防止和应对恶意行为的详细程序。
改进的空间
CCB有效性面临的最大障碍是合规审查程序。美国版权局表示,“多达3/4的时间花在对索赔及修正索赔的初步审查及撰写不合规令上。”在所有提交的索赔中,只有43%被认定为合规,63%的索赔至少收到一份不合规令。
事实证明,对许多索赔人来说,送达法律程序也很有挑战性,因为63%的索赔人至少收到了一份不合规令,在收到此类命令的人中,不到1/3的人成功提交了合规索赔。该研究建议允许额外送达方式或简化现有方式,以便索赔人更便捷地通知被申请人相关程序。
为了应对上述及其他挑战,美国版权局提出了几项法定修改建议。其中包括赋予CCB自由裁量权,在特定情形下仅允许一次修正索赔的机会。另一项关键建议是允许一名版权索赔官员主持标准程序,从而重新配置资源,使CCB能够处理更大案件量。(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