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立法者正在制定统一网站屏蔽法案,以打击网络盗版
近日,美国最高法院就考克斯通信公司(“考克斯”)案作出的裁决,重塑了网络盗版侵权责任的法律格局,也促使国会加快推动针对境外盗版网站的屏蔽立法进程。据媒体TorrentFreak的报道,参议员汤姆.提利斯(Thom Tillis)与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Zoe Lofgren)正在推动相关立法落地,两人正牵头制定一项跨院会立法法案,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域名系统(DNS)解析服务商根据法院指令屏蔽境外盗版网站。
最高法院推翻了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对考克斯通信公司判处约10亿美元赔偿金的裁决,这一判决被广泛视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重大法律胜利。
该裁决明确:除非互联网服务商通过具体行为主动诱导版权侵权,或其服务不存在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否则无需为用户或订阅者的盗版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但对版权所有人而言,这一裁决构成重大挑战——未来通过司法途径追究互联网服务商对用户盗版行为的连带责任将变得极为困难。
正如大法官索托马约尔(Sotomayor)在协同意见书中所言,多数意见“允许互联网服务商向任何有侵权需求的人出售网络接入服务,既不必担心承担责任,也无需采取任何措施防范侵权行为”。
该裁决重塑了侵权责任格局,也让推动网站屏蔽的相关行动变得更为紧迫。
此前,互联网服务商曾以“承担过度责任风险”为由反对相关立法。如今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否已消除这些顾虑?美国网站屏蔽相关立法当前又推进到哪一阶段?
参众两院、跨党派联手推动网站屏蔽立法
2025年,美国国会出现多项新的网站屏蔽立法提案。2025年1月,洛夫格伦在众议院提交《境外反数字盗版法案》(《FADPA》)。数月后,提利斯公布《阻断盗版与侵权资源分发法案》(《Block BEARD Act》)草案,该法案获得参议员克里斯.库恩斯(Chris Coons)、玛莎.布莱克本(Marsha Blackburn)、亚当.希夫(Adam Schiff)的跨党派议员支持。
此前,参众两院的立法工作并未协同推进,而这一局面现已改变。
据TorrentFreak报道,过去数月间,蒂利斯与洛夫格伦一直在联合起草法案,将各自的网站屏蔽提案整合为一部统一立法。
这一协同推进的思路,与去年分散推进的模式相比,是一次重大转变。
目前该法案草案尚未对外公开,消息人士也未透露具体提交时间,由于提利斯的参议员任期将于2027年1月结束,推动立法需在此前完成。有消息人士提及,该法案有可能被打包到综合拨款法案中以争取通过,但截至目前仍属推测。
监管对象覆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DNS解析服务商
尽管法案详细内容需待草案公布后才能明确,但预计该立法将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大型域名解析服务商共同屏蔽境外盗版网站。
这与洛夫格伦最初提出的《FADPA》思路一致,该法案明确将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DNS解析服务商纳入监管范围。蒂利斯提出的《Block BEARD Act》虽未直接提及DNS解析服务商,但采用《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第512(k)(1)(A)条对服务提供商的宽泛定义,足以将其纳入适用对象。
将DNS解析服务商纳入监管范围意义重大,这意味着谷歌(Google)、云闪付(Cloudflare)等科技企业也将被纳入规制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将DNS解析服务商明确列为网站屏蔽对象尚属较新做法,多数国家的网站屏蔽机制并未专门覆盖域名服务商。
记者已就相关事宜联系谷歌和云闪付征求评论,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不过,此类企业此前曾在法国等国家对类似屏蔽要求提起上诉,因此大概率对此持保留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代表亚马逊(Amazon)、云闪付、谷歌等科技巨头的互联网基础设施联盟(I2Coalition),去年发起了“DNS面临风险”宣传活动,向公众警示此类域名屏蔽措施带来的威胁。
支持与反对的声音
包括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美国电影协会(MPA)、创意未来(Future of Creativity)在内的版权方团体均支持网站屏蔽相关立法,而消费者权益组织则表达了担忧。不过,与2012年《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引发的激烈争论相比,当前公众讨论相对平静。
时代已然改变,如今网站屏蔽措施的普及度远高于当年。尽管如此,一旦法案正式推进,相关讨论、支持与批评声音预计会显著增多。
值得关注的是,洛夫格伦此次牵头推动网站屏蔽立法,与其在2012年反对SOPA法案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当年她是SOPA最坚决的反对者之一,曾警告网站屏蔽会威胁开放互联网。
洛夫格伦认为其提出的《FADPA》是一项“精准、靶向的方案”,兼顾正当法律程序,尊重言论自由,同时采用范围有限、目标明确的屏蔽措施。
众议员伊萨的提案或成变数
与提利斯—洛夫格伦立法工作并行的还有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法院、知识产权与互联网分委员会主席达雷尔.伊萨(Darrell Issa)提出的另一项独立提案。
伊萨提出的《美国版权保护法案》(《ACPA》)草案已流传一段时间,但尚未正式提交国会。该法案采取了不同的程序路径:不依赖常规地区法院管辖,而是提议由美国司法会议遴选专门的法官,集中审理所有盗版屏蔽相关案件。
提利斯—洛夫格伦的立法框架与伊萨的独立提案最终是否会融合,目前尚不明确。消息人士称,在前期阶段,两项立法为互不协调的独立推进路线。
伊萨的提案同样将DNS解析服务商纳入监管,同时直接回应了“过度屏蔽”问题:若因版权方失误导致第三方网站被错误屏蔽,受影响方可向版权方索赔最高25万美元。
立法时间线
截至本文发稿,这部跨院会立法法案的提交时间仍未确定。不过,提利斯已宣布不再寻求连任,这意味着他必须在2027年1月前推动该法案落地,也为立法设定了一个硬性截止期限。
该法案最终是会以独立法案形式提交且被并入综合拨款法案,还是与伊萨的《ACPA》合并,目前仍未可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国会议员们仍在幕后加紧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随着考克斯案裁决重塑了法律格局,无论是互联网服务商、DNS解析服务商,还是版权所有人,都对推进网站屏蔽立法产生了新的迫切需求。(编译自www.torrentfreak.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