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规划协调处    作者:易燚波    2016-12-08 08:11:49

自2016年7月28日我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3个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区)建设试点省(区)以来,我区积极推进强区建设试点工作。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广西正式启动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

广西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三大定位”,以服务自治区“四大战略”为主导,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主线,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重点,以运用专利制度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为导向,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开放合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努力把广西建设成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和全国知识产权后发赶超示范区,为实现广西“两个建成”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目标是到2020年,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初步形成,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中国驰名商标达32 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10 万件,植物新品种达155 个,地理标志性商标达40 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达50 个,工业产业平均专利密集度达7件/千人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总产值占GDP比重达30%以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数量10个以上,PCT申请量500件,质押融资金额达15亿元以上,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4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区30个。重点实施八大计划,包括统筹区域发展计划(强区域计划)、支撑产业发展计划(强产业计划)、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强企业计划)、转化运用建设计划(强运用计划)、创新服务提升计划(强能力计划)、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计划(强保护计划)、专利人才培养计划(强人才计划)和国际交流合作计划(强合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确保强区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负责部署、统筹、领导、检查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工作方案实施。二是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与监测评估。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三是加强财政支持。通过设立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以及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各市县要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四是营造良好氛围。拓展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渠道,吸引各类社会力量投入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强化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广西知识产权政策法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有效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