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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执法 化解举证难题

2017-11-02 15:15:13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  字体大小:  

    “我们自主研发的打火机拥有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推向市场后,许多小企业小作坊跟风仿制,但由于司法资源紧张,公证取证周期长,有时即便发现在售的侵权产品我们也无能为力。希望专利法修改加强行政部门的调查取证职能,及时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正如浙江百诚烟具有限公司(下称百诚烟具)总经理李晓忠所言,专利维权面临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完善专利法相关条款,强化专利行政部门的调查取证职能,成为许多创新型企业的呼声。

  “专利侵权行为形态多样且表现复杂,尤其是面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的时候,专利权人常常束手无策。因此,创新主体呼吁在公证取证、司法取证外,加强专利行政部门的调查取证职能,有一定合理性,在推进专利法修改进程中值得考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表示。

  议维权取证难

  “我们一般自费通过公证取得完整的专利侵权证据,但从预约取证到取得公证书需耗费2个多月时间,等到后续1年左右的司法程序走完,我们产品也快过时了。”李晓忠介绍,近年来打火机行业的专利侵权愈演愈烈,产品利润逐年下降,制约了行业进一步创新发展。尽管百诚烟具每年投入200万元进行产品设计研发,年均专利申请量在40件左右,但却因遭受专利侵权而苦恼不已。

  和百诚烟具一样受到专利侵权困扰的还有温州市派克箱包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松仁告诉记者,该公司专门从事箱包锁具生产,目前拥有100多件专利,举证难的问题却长期影响着企业维权活动的开展。“许多侵权者就是小作坊,没有工商登记,即便找到生产地址,也很难进入对方私宅取证,只能从小商贩那里购买一些侵权产品作为证据保存,但其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数量多少、获利几何,我们根本无从得知。”该负责人表示,“专利维权亟需由行政部门介入,帮助权利人取证。现在大多数企业都知道工商执法力度大,但却很少听过专利行政执法,这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专利行政部门的调查取证权限,为企业维权提供助力。”

  “在打击线上电商的专利侵权行为中,由专利行政部门调取证据并向电商平台出示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的方式已经显示出很大作用。从今年1月起,凭借由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侵权分析报告,我们向一些知名电商平台投诉200多家侵权商铺,投诉成功率99%,侵权商品基本被下架或者签订正品销售保证书。”黄松仁表示,与企业自行搜集证据相比,专利行政部门更具权威性,侵权者配合度高,其调查取证更加快速,效率更优,更能及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盼修法解担忧

  “企业的呼吁反映出目前我国对于专利权保护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特别是由于专利权客体具有无形性,部分侵权行为还具有隐蔽性,与专利侵权相关的账簿、资料、模具、生产设备等证据通常由侵权人掌握,导致证据不易取得。此外,群体侵权还可能存在于多个不同地区,这都给专利权人凭借自身力量取得相关证据造成了困难。与自行取证比,由行政机关取证能节约企业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对于企业而言有利于其创新发展。”李顺德表示。

  据了解,为缓解被侵权人举证难问题,现行专利法已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性举证规则下,对部分侵权情形作出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例如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转由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而现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也进一步明确专利行政部门的调查取证权责,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部分证据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依申请进行调查取证;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取证时可采取查阅复制资料、进行现场勘验、要求现场演示、抽样取证、登记保存等方式。

  而此次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商标法的相关内容,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第六十七条,将专利行政部门调查取证针对的行为范围从原来的“假冒专利行为”调整为“侵犯专利权行为或者假冒专利行为”。值得注意的是,送审稿在明确专利行政部门的权责的同时,并未排除权利人的举证责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指出,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送审稿在主要由权利人自行承担举证责任的基础上,为专利权人客观上难以取得证据的困境提供救济途径。权利人也应与专利行政部门共同努力,积极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专利法修改有利于帮助专利权人进行调查取证,与专利行政部门调查取证职能相关的条款修订也顺应了企业呼声,符合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同时,专利行政部门的人员配备情况、调查取证能力也应当列入考量范围。此外,由于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存在执法成本,修订法律时也应当注意平衡部分企业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让公共的行政资源更好地为大多数人服务。”李顺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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