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知法[2012]5号)精神,现制定《来宾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维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提高打击专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增强我市知识产权局执法维权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创新主体、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的信心,为创新者护航,为专利权人护航,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护航,积极营造有利于全民发明创造的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
扎实开展针对流通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科学指导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加强重点展会的执法维权工作。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一)加大对流通环节的专利执法检查
以各类超市、商品流通集散地为重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本执法人员或联合工商、版权、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专利行为要及时上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立案查处,切实加大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二)科学指导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
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引导他们在研发前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专利发展态势和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确定自己的研发方向和路径,避免重复研究和踏上他人布下的专利雷区,并在研发过程中进行专利态势的跟踪研究,及时调整研究方向,研发完成后,根据创新成果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应当申请专利保护的及时申请专利保护。
(三)加强重点展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快捷、简便的优势,大力加强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新技术新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和广交会、深圳高交会、北京科博会广西展团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对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展会,要积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等措施,做好有关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切实做好展会的专利执法维权工作。
(四)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
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对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办理;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侵犯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违法线索,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
要在调查取证、案件线索移交等方面加强系统内的跨地区协作。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的能力与效果。
(五)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探索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满足权利人与社会的需求,提高办案效率。
对涉嫌触犯刑法的行为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六)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
在“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各类宣传活动中,广泛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声势,扩大行动影响。开展专利保护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要加大“12330”推介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12330”热线知名度。
三、工作进度
(一)部署阶段(2012年3月)。要根据自治区方案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组织执法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深入企业开展专利保护状况调研。
(三)总结阶段(2012年12月)。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并于12月5日前将总结报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