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知识产权局机构及主要职能
局长:李昌华
副局长:杨晓东
知识产权促进处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市县、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普及工作。
负责人:李佩鸿;联系电话:0771-5837101;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知识产权保护处
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研究提出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专利执法工作,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负责人:梁涛;联系电话:0771-5827655;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商标监督管理处
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商标执法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
负责人:陶耀锋;联系电话:0771-5530853;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