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2015-02-09 14:43: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2007年,全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宣传更加广泛深入,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数量稳定增长、质量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不断加强,促进了自主创新,促进了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建设。

  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全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各级、各界的积极性,有力的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了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和全区地理标志工作会议。

  ——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办公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

  ●自治区发改委完成了《2006年自治区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调查报告》。

  ●自治区经委完成了《广西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专利实施效益调查报告》。

  ●自治区国资委完成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专利实施效益分析及对策思考》专题报告。

  ●自治区人事厅完成了《我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对策思考》专题报告。

  ●自治区教育厅完成了《我区高校专利实施状况、效益分析及其对高校技术创新的影响》专题报告。

  ●自治区公安厅完成了《近年广西知识产权经济犯罪案件成因及其主要特点》专题报告。

  ●自治区工商局完成了《运用商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报告。

  ●自治区农业厅完成了《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与提高市场效益的对策》专题报告。

  ●自治区商务厅完成了《关于我区主要出口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思考》专题报告。

  ●自治区文化厅完成了《我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及其对经济的影响》专题报告。

  ●自治区卫生厅完成了《加强广西卫生系统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专题报告。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完成了《创新宣传形式,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专题报告。

  ●自治区版权局完成了《广西版权贸易直面机遇与挑战》专题报告。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了《全面推进我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专题报告。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提高我区中药制药企业经济效益的对策思考》专题报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完成了《专利默认许可问题研究》专题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知识产权局完成了《部分省区市知识产权财政投入情况调研报告》。

  ●南宁海关完成了《广西边境口岸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状况》专题报告。

  ●自治区林业局完成了《广西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对策思考》专题报告。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完成了《提高我区地理标志产品经济效益的对策和思考》专题报告。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完成了《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的组织撰写和编印、《我区专利试点企业的专利产出、运用及经济效益调查与分析》专题报告。

  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07年度知识产权专题调研报告进行评比,共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9篇、三等奖10篇。

  ——全区14个地级市中,已有12个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或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或联席会议。

  ——广西保护知识产权举报中心和投诉网络平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社会公众和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接收权利人的在线举报和投诉,积极转交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年共接到举报、投诉、咨询402人次,涉及商标权137起、专利权176起、著作权74起。举报投诉信息系统的投入运行,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扩大了受害人寻求救济的途径,及时纠正了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做好保护知识产权网广西子站运行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2007年共更新信息4570条,信息更新量排全国第三位。

  ——进一步深入开展广西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的研究和准备工作,针对我区的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选择中药、生物质能源、工程机械和汽车柴油机等几个产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利技术分布和竞争态势分析,在2008年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上提交了《中药专利技术分布和竞争态势》、《生物质能源专利信息分析报告》、《工程机械专利技术分布和竞争态势》和《柴油机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报告》,为广西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自治区19个部门开展了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和广西“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已逐步成为联动全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的工作纽带,成为广西知识产权工作的一大亮点。2007年宣传周期间,全区各市普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服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县乡、进商场”活动,共组织宣传活动(讲座)70多场次,14万多人参加;各类展览15个,7万多人参观;知识竞赛7个,9000人参加;各类讲座、座谈会、报告会22个,3000多人参加;签名活动2000多人参加;印发宣传资料13万多份;接待群众咨询近4万人次;举办销毁盗版侵权产品活动26次,销毁盗版侵权物品约40万张(个)。向社会公布了“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参与宣传周报道的媒体60家,宣传文章300余篇。做到“电视屏幕有画面,电台广播有声音,报纸版面有文章,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有反响,老百姓对知识产权知识有印象”。200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突出的特点是:活动多,人数多,声势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均超过历年。

  ——《走进知识产权》广西卫星广播持续播出6年,2007年全年节目播出52期,累计播出293期。每周日上午20分钟的卫星广播成为广西知识产权的每周联播。

  ——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继续加强。

  召开了东盟国家驻邕领事机构和广西外商投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通报我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具体安排并圆满完成欧洲专利局局长蓬皮杜一行访问我区桂林的接待任务;我区知识产权、工商、版权部门的有关人员,前往香港和澳门参加了“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公务人员交流活动”;广西知识产权代表团出席6月在长沙市举行的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和“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与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论坛,积极参加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广西知识产权考察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考察两国的知识产权状况,加深了与国外知识产权机构的沟通和相互了解。

  二、专利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7年,全区各级专利行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目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我区自主创新中的作用,继续实施自治区第三轮创新计划的“专利服务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服务“工业兴桂”、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宣传、突出服务、推进试点、加强保护、协调联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些工作还获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

  ——专利工作进一步加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了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增加了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和编制,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自治区编委会同意,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并在12月26日正式挂牌运行;知识产权机构继续向县(区)延伸,县(区)知识产权机构从15个增加到31个。

  ——专利数量和质量平稳、快速提升,申请量、授权量增幅再创新高。

  2007年,全区申请专利3480件,同比增长25.00%,全国排第21位,西部排第4位,少数民族自治区第1位。其中发明945件,增长40.0%;职务申请1291件,同比增长57.44%;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利申请分别增长56.41%、58.04%和 65.80%。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职务申请分别占总量的27.16%、46.32%、26.52%、37.10%。

  全年获专利授权1907件,同比增长32.25%,全国排25位,西部排第5位,少数民族自治区第1位。其中发明188件,增长0.03%;职务申请的专利授权增长53.75%;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授权分别增长45.32%、 100.00%和-143.75%。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职务发明分别占授权总量的9.86%、63.92%、26.22%和37.65%。

  2007年全区的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3000件大关,专利授权接近2000件,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幅度再创2000年来新高。

  ——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企业专利工作成效显著。

  为期2年的全区第二批23家企业的专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在深入检查、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启动第三批全区26家企业专利工作试点,以试点带动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2005年1月~2007年12月,全区第一、二批共52家试点企业共申请专利 1123 件,占同期全区企业专利申请量的 51.54%;获专利授权718 件,占同期全区企业专利授权量的54.23%。据统计,仅2005、2006年两年试点企业专利产品产值达120.5亿元。其中柳工、东风柳汽、玉柴、贵糖、广西三环、广西奥奇丽等6家企业的专利产品产值均超10亿元,专利产品产值过亿元的企业还有12家。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桂林市的试点工作取得喜人的成绩。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达标牵动,知识产权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知识产权局在市科技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努力、主动进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在宣传培训、服务企业、积极维权等方面着力推进全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全市17个县区全部在科技局加挂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占全区现有31个县级知识产权局的54.83%,率先成为县(区)知识产权局全部挂牌的地级市。在2006年申请专利657件、全区排名第2、同比增长16.3%的基础上,2007年又取得申请专利986件、全区排名第1、同比增长50.08%的佳绩。目前,已完成接受试点城市验收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完善。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完成“知识产权在广西”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在风格、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改进。采用全屏幕网页形式,栏目数量增加,传递信息量更多,增加了国内外动态、图片动态等栏目,还特别增加了重要动态导读功能,网站信息可读性增强,全年发布、更新信息535篇(条)。另外还做好“国家局广西子站”、“国家局地方信息库”等网站或栏目的更新工作。及时将广西的动态上国家局网站,取得了较好效果。2007年向国家局网站广西子站发布新闻信息199条(2006年154条),全国排名第14名(2006年第15名),被国家局网站首页“地方知识产权”和“要闻”栏目选摘新闻信息51条(2006年10条),全国排名第17名(2006年第24名)。

  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的需求,宣传专利信息的利用,为企业制作专题专利数据库。完成广西三环、奥奇丽、东风柳汽、灵峰药业、北海银河、玉柴等12家试点企业的专题专利数据库安装和上汽通用五菱、中铝广西分公司、桂林星辰、广西药用植物园等10家企业专利数据库的开发、安装工作。

  ——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

  2007年,全区共受理专利侵权案件1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件,同比增长88.9%,结案4件,中止处理案件1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专利诈骗案件1起,协助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查处冒充专利案件1起。

  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外,南宁、桂林、梧州、玉林、北海、防城港6市知识产权局均受理了案件。

  为提高我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培养我区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才,先后在桂林市和南宁市举办了专利行政执法研讨班和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培训班,全区14个市的20多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和来自机械、汽车、化工、医药等方面的技术专家30多人参加了培训。

  我区还圆满的承办了在南宁召开的中国知识产权执法论坛和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

  三、商标保护取得显著成绩

  2007年,自治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开展商标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商标工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7年全区共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05件(其中涉外案件17件),案值63.09万元,罚款金额28.9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50件;“真龙”等3件商标获驰名商标,99件商标申请认定广西著名商标,10件地理标志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截止2007年底,广西注册商标3.2万件,其中著名商标170件,驰名商标13件。

  ——强化宣传培训,增强经营者及群众的法律意识。各地积极宣传商标法律和商标知识,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和进行商标国际保护,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依法申请、依法注册、依法保护的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加大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的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商标保护意识。许多市县还举办了不同形式的商标法律知识培训班。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了商标权的保护意识,同时让更多的群众懂得认牌消费,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坚持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维护市场良好的经济秩序。

  各地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涉农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及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为重点,继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权益。

  ●加大注册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一方面努力提高商标执法水平,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另一方面,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对达到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南宁市工商局把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有力地维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市场经济秩序。

  ●认真做好涉外商标的保护工作。为依法保护“梦特娇”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治区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查处侵犯“梦特娇”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通知》,并自2007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梦特娇”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专项排查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1156人次,检查经销点2901个,收缴侵权商品820件,立案18件,罚款301万元。另外,南宁市还对涉嫌侵犯“雅马哈”商标专用权共计50多个品种、价值15万元的摩托车配件进行查处,有效维护了商标权人的利益。

  ●加强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广西著名商标认定。今年在自治区工商局大力指导协助下,广西共获得了“真龙”、“玉林YULIN及图”、“商务通”3个驰名商标,强化了这些品牌的跨类保护,更好地维护了商标专用权,促进企业发展;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广西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开展保护奥林匹标志有权集中整治行动。各地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印发保护奥林匹标志有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积极行动,全面部署。其中南宁市制订行动方案,共出动1360人次,对174个市场、12家印刷企业、345个商场、超市、商店进行了检查。

  ——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实施“品牌战略”和“商标富农战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实施品牌战略。各地在强化企业的商标意识的同时,积极指导企业更好地运用品牌开拓市场,推进商标的品牌化进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并不断发展壮大。北海市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商标管理中实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保护意见书、商标使用提示书、商标违法告诫书”制度,从商标的申请注册到商标权的保护,全过程指导、帮助企业创立品牌、保护品牌,深受企业欢迎。

  指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扩大企业知名度,促进企业不断向“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品牌之路发展。各地根据《商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申请认定广西著名商标工作。

  ●实施“商标富农”战略。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商标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以“借助一件商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为目标,积极指导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为农民致富服务,为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指导,确保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当地农产品资源调查和商标注册指导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注册商标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积极作用。到目前为止,广西已有“荔浦芋”等5个产品、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注册,正在申请的有“融安金桔”等10个产品,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四、版权保护成效明显

  2007年,自治区版权局按照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和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围绕宣传普及著作权法律知识,打击侵权盗版,加强日常监管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07年度,全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791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摊点15685家(个);取缔或关闭非法、违规出版物市场、摊点186家,行政处罚违法经营个人440人,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09605册,查处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案件592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0件。

  ●打击网络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认真制定打击网络领域侵权盗版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打击网络侵权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至2007年10月10日,全区共立案查处涉嫌网络侵权网站32个,涉案服务器36台,责令停止侵权32家,罚款数额17000元(2家),关闭网站20家。

  ●打击计算机软件的侵权盗版行为。继续组织全区各级版权行政部门开展打击计算机软件侵权等专项治理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有力地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境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美国微软公司和Auto desk 公司华南区投诉我区部分设计院所和装饰、装修公司未经相关权利人合法授权,大量使用盗版Windows,Microsoft Office以及Auto desk Auto CAD,Auto desk 3ds Max等软件,给权利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自治区版权局十分重视,受理投诉后,立即立案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2007年1月16日,经过调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侵权单位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并对其中情节较严重的侵权人两家公司分别依法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上述执法活动通过《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在全区建筑设计、装饰装修行业引起强烈反响,对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地遏制了我区部分建筑设计、装饰装修行业使用未经合法授权的盗版软件现象进一步蔓延的趋势。

  ●开展了打击非法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组织全区版权行政机关,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工作,并要求各市局(办)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对重大案件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打击软件预装领域盗版活动的强大声势。

  ●组织全区开展大型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努力改变企业普遍存在的侵权使用软件的状况。自治区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推进企业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确定140家广西首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企业,并要求于2007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来自商业软件联盟、中国软件联盟、计世咨询和毕马威的专家应邀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相关著作权法律知识、软件资产管理、软件授权实务操作及正版软件的价值培训。会议要求各地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应付和侥幸心理,防止走过场。对尊重知识产权、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问题突出、拒不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办,对工作拖拉、效率低下、责任心不强、贻误时机、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该项工作受各省市版权行政机关关注,并受国家版权局好评,国内30家媒体和网站进行了报道。

  各市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纷纷结合本市实际,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开展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市均成立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协调会,制定了各市《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部署。召集本市列入首批名单的企业负责人开会,宣传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并就版权知识、计算机软件知识等进行培训。经过一系列工作,全区各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

  目前,全区首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已基本完成。据统计,全区首批推进使用正版软件企业共140家,已完成正版化工作的企业85家,还有部分企业正处于采购验收阶段之中。

  ——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为版权保护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推进全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认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性,并从经费上给予该项工作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以确保我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 加强出版合同登记备案管理,确保著作权人和出版者的合法利益。截至到10月30日,共办理涉外图书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备案150份。

  ●积极为作者或著作权人办理作品自愿登记,为著作权人维护权利创造条件。截至到10月30日,共办理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183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认真处理权利人的投诉案件,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做好接待群众对各项版权问题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五、音像市场整治进一步加强

  2007年,自治区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转发的《2007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第二十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年音像市场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为主线,部署并开展了一系列以“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工作目标的专项整治行动,音像制品保护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据统计,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共检查音像经营单位39136家次;查处音像市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91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065856盒/张,责令停业整顿110家;取消经营资格32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极大震慑了经营违法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犯罪分子。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十部委下发《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进一步净化出版物市场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文化厅根据“反盗版天天行动”的工作要求,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全国开展的“春季战役”及“夏季战役”中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部署,要求各市文化行政部门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合法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单位,把“合法门店无盗版”作为工作的目标。在开展“夏季战役”的过程中,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围绕暑期是未成年人的消费音像制品的重要假期的特点,掌握从事盗版经营活动者售卖违法音像制品的活动规律,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积极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按照自治区文化厅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桂林市文化行政部门于2007年4月18日,按照自治区文化厅的具体部署,联合公安部门在桂林市八达快运物流中心成功截获70件共计7000多盒/张宣传桂林旅游风光的VCD、DVD侵权盗版音像制品;2007年11月6日,梧州市文化行政部门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在梧州市某收费站成功拦截一运输非法音像制品的外省大货车,查获违法音像制品72件共计14000多盒/张。

  ——举行违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行动,开展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正版、打击侵权盗版违法音像制品、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意识。

  4月20日至26日,全自治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了第九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及参加了自治区整规办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权等19厅(局)共同组织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统一销毁行动和法制宣传周活动,向广大群众和经营业主宣传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介绍了音像市场管理的法规知识及鉴别正版音像制品的方法,进一步增进了群众对音像制品知识产权的了解和增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对规范音像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广西音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产生良好的影响。

  六、植物新品种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7年,自治区农业厅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注重抓好农作物种子品种管理、质量管理和市场管理的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对农作物品种的维权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年共收到农作物品种侵权案件请求书14份,经调解处理,全部达成双方和解协议,案件处理率达100%,增强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观念,也维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三是严格许可,从源头上把好新品种许可关。四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2007年,自治区林业局围绕植物新品种的建设与推进,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条例(草案)》已于2007年11月29日在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通过第一次审议。二是“金花茶树桩盆景培育技术”等四项技术申请专利,其中3项获授权。三是为推进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针对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费用相对较高的现状,采取对申请保护给予补贴的方式以鼓励更多的保护申请,效仿专利申请给予补贴的方式,对保护申请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以鼓励育种人对品种申请保护,并将项目列入2008年局本级财政预算项目。

  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进展明显

  2007年全区新增获得认证的地理标志产品6个,地理标志产品累计达到26个(地理标志30件)。百色、贺州、来宾等市组织举办地理标志申报及运用实务培训班。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专家到县市调研、服务;组织举办3次“广西地理标志产品展”,牵头举办首次“广西地理标志产品进商场对接座谈会”,促进生产与流通、产家与商家的交流对接;自治区领导在各地级市分管副市长和相关部门领导、相关人员参加的“全区地理标志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部署了相关工作。产品获标后价格一般提高20~30%,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利,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打响了一批广西名特优产品品牌,培养了一批龙头企业,壮大了一批地方特色产业,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振兴地方经济、保护和发扬民族传统精品、保证质量特色为目标,以扶优扶强、从源头抓质量、服务“三农”为已任,以标准化、质量监督、后续监管为手段,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使一大批历史悠久、知名度告高、品质优良的广西名特优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涌现出一批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龙头企业,增强了广西名特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带动了产品的产业化进程。一是获保护产品数量上升。2007年,经该局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共有天等指天椒、忻城金银花、玉林香蒜、梧州龟苓膏4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累计获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已达13个。目前,还有融安金桔、桂平西山茶、钦州泥兴陶、横县大头菜、横县粽子、恭城月柿6个产品已申请立项。二是企业通过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经济效益明显增加。积极发动生产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今年共有 “横县茉莉花”、“阳朔金桔”、“玉林香蒜”等8家生产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目前,已有北海国发南珠官珍珠首饰制造有限公司、广西凌云浪伏茶业公司、巴马香猪王商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通过使用专用标志,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和销售价,企业获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如:广西凌云浪伏茶业公司生产的“浪伏”牌凌云白毫茶,售价增加了60元/公斤,直接增收300万元,今年出口欧盟的数量增加到20吨,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三是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宣贯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制定标准,带动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以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为契机,制定统一产品标准,为地理标志产品特别是农副产品产业的做大做强提供技术保证。目前已制定并发布了“容县沙田柚”、“合浦南珠”、“永福罗汉果”、“凌云白豪茶”、“巴马香猪”、“横县茉莉花”、“荔浦芋”、“玉林正骨水”、“玉林云香精”、“桂平西山茶”共计18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强制性标准)。

  广西检验检疫局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把地理标志产品和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列为扶优扶强,发展地方经济的三项具体措施之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开展。首先是制定了广西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规划(2005年—2007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将具体措施和任务纳入责任处室的年度工作计划中,接受落实进展情况督查;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广为宣传,提高社会的认知度;三是对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县(市)政府及企业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和服务;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宣贯培训班等;五是制定完善了广西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的工作程序;六是加强了对已获得地理标志注册企业的后续管理,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优势开拓国内外市场,发挥品牌效应。

  2007年,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了梧州腊肠、梧州肠衣、桂林罗汉果冲剂、融水糯米柚4个产品。

  2007年10月,广西紫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 “α-亚麻酸软胶丸”原产国标记产品通过专家的现场评审,成为广西第一个通过原产国标记产品评审的产品;目前,广西检验检疫局正在对全州湘山酒、柳州金嗓子申请原产国标记保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八、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继续加强

  2007年,南宁海关及所属各隶属海关共查获侵权嫌疑货物24批,估值35万元,立案调查41起,案值22万元;审结案件13起,没收侵权货物估值21万元,并处罚款1.2万元。主要做法:一是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从2007年10月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龙舟行动”。二是认真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召开关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现场会。四是组织关区集中处置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商品活动。五是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宣传。六是不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关区重点工作相融合。七是组织课题研究以掌握关区业务形势。八是密切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执法协作。九是积极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十是拓展与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兄弟海关间的合作空间。十一是高度重视对广西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

  九、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07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案件侦办工作,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力地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我区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增强主动进攻能力,积极侦办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007年,全区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共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8起,破获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涉案金额3869.6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10万元。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进一步强化实战功能,建立完善总队对基层经侦部门的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机制,加大总队参与办理案件的力度。年内,总队先后会同各地经侦部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起,对上级批转的材料认真处理,如将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侵犯商业秘密案的情况调查整理汇报厅、自治区领导;派员前往南宁市、桂林市公安局协调和落实南宁市销售假冒宝洁公司产品案、桂林市中辉公司生产假冒美国强生公司产品案、侵犯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版权案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组织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击侵权盗版犯罪活动专项行动。2007年3月,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底全区共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2.24余万册(份),非法音像制品67085张,其中淫秽光盘10267张。2007年8月8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权联[2007]1号)后,我区版权、公安、信息产业部门积极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打击网络侵权专项行动中,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安网监部门为专项行动提供了技术支持,截止至10月底,全区共立案查处涉嫌网络侵权网站32个,涉案服务器36台,责令停止侵权32家,罚款数额17000元(2家),关闭网站20家,公安经侦部门立案侦查4起案件,抓获9人。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向深入。

  ●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联系沟通,建立警企协作联系机制。2007年年初,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警企协作联系机制的通知》后,自治区公安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多次与自治区工商、知识产权、法院等部门协商,确定重点企业,派出工作组到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广西玉柴高级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写出报告上报公安部备案。并在年度工作中对重点企业的维权工作在刑事执法予以关注和支持,在办理案件的工作中,协调了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揭阳市经侦支队立案侦查,将市场上生产假冒三金药业最大的制假老板和假药产品人赃俱获,彻底摧毁了制假窝点;对引起各级领导关注的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侵犯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进行了督办和调研,根据案情的客观事实,向上级写出正确的结论报告,陈述了理由和依据,辩驳了犯罪嫌疑人的申诉,支持了案件的办理;在帮助玉柴集团维权的工作中,多次联系江苏省公安部门,落实玉柴润滑油被江苏盐城、南京、无锡三个市的制假窝点大量侵权假冒的案件办理事宜。

  ●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公安厅积极配合自治区宣传部、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举办2007年广西“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暨广西保护知识产权图片展活动。在东盟领事官员及外商代表座谈会和给全区整规办培训班及广西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实务研讨会上,自治区公安厅派员阐述了保护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并介绍了我区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情况,引起反响。此外,自治区公安厅积极为电视、报刊提供素材,制作了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节目,我区公安机关查破由国际刑警和公安部交办的“302”案(木星行动),在“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刑事执法论坛”被公安部列为十大案件之二,在国内外互联网和报刊广泛报道。

  2007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罪审查逮捕案件16件23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5件11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5件6人),审查后批准逮捕20件38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5件11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件15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3件10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件4人),审查后提起公诉8件12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5件8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件3人),此外,在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案件,受理审查逮捕13件23人,批准逮捕11件22人,受理审查起诉14件39人,提起公诉8件15人。

  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

  2007年,自治区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抓好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自主创新、促进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街。

  2007年,全区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63件,审结130件。自治区高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5件,同比上升130%。其中知识产权一审案件4件(商业秘密侵权2件,商标著作权侵权1件、技术转让合同案件1件),知识产权二审案件74件(著作权49件,商标权4件,专利权9件,技术合同5件,其他知识产权纠纷7件),审结75件,未结10件,结案数比去年同比上升108%。人均结案25件。收结案数和人均结案数均是历年来最高的。

  在审结的案件中除了传统的著作权案件、专利案件、商标案件、技术合同案件外,还有网络域名、民间文学艺术、植物新品种、驰名商标认定等新类型案件,如涉及壮族民歌文化瑰宝的“嘹歌”著作权纠纷案、涉及地方品牌的“精彩龙脊”著作权权纠纷案,涉及网络域名的“九州通”商标侵权案等;诉讼的标的也越来越大,最大的达1.3亿。

  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中,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做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认真做好开庭和案件合议前的准备工作,强化审限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民事制裁力度。通过案件的审理,制裁违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作用。二是注重以和谐的方式化解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作用。

  ——抓好机关效能和制度建设,使全庭干部的作风、机关行政效能有了根本的改变,案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抓好学习和调研,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召开好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和协助召开好全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为进一步搞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一是实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报经高院审核同意制度。二是坚持大案要案报告制度。三是加强案件审理的交流和指导。四是编辑《广西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对当前的审判动态,外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先进经验,有重要指导作用的代表性案例,各中院先进的工作方法措施,优秀的裁判文书均予以刊载。五是通过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

  ——积极参加各种知识产权活动,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树立知识产权审判的良好形象。

  ——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是以“嘹歌”、“精彩龙脊”等涉及广西民族文化、地方品牌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为切入点,深入当地了解案情,与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努力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尽量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为保护民族文化、地方知名品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二是结合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调查,对相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机制进行调研,为不同企业因地制宜地提出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三是以扶贫支教为主线,开展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活动。

  十一、涉外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自治区商务厅重视涉外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按照商务部“蓝天会展”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二是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部署,牵头起草了《广西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全区14个市商务局贯彻执行。联合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职能部门,在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设立广西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站,专门受理博览会上的知识产权投诉案件。在中国广交会和广西(越南)商品博览会上,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参加展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推行保护知识产权问责制,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二是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展会整体策划内容,在参展指南中公布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三是在招展时严格把关,加强对参展企业资格和展品的审查,要求参展企业在选择展(样)品时严格按照有关参展展品管理的各项规定。凡是产品涉及专利和商标的参展企业,都要做好产权认证资料的准备工作,以便接受检查,杜绝侵权产品进入展会,防范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四是要求参展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展会组委会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开展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到位。五是在展览期间加强巡查,安排专职人员到参展企业的摊位上了解展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品牌建设取得实效

  自治区商务厅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兴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做好出口品牌的培育和推广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商务部“中国出口名牌”评价认定工作,并向商务部推荐了15家“中国出口名牌”备选企业。二是拟订了《广西2007年度出口品牌培育推广计划》,为开展“广西出口名牌”评价认定工作,培育自治区级的自主出口品牌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加大对出口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自有品牌出口产品到国外进行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给助,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给予资金支持。2007年帮助企业向商务部申请新产品研发项目7个,金额430万元;安排资金支持企业技改贴息项目9个,金额500万元;新产品研发项目22个,金额570万元;产品认证项目17个,金额32.3万元;商标注册项目18个,金额33万元;出口品牌建设项目5个,金额128万元。

  2007年,全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如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有待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还有待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还比较缺乏等。广西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进程中,采取更为有效的政策措施,把广西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到新的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