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2015-02-09 14:52:03

  2008年,广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步,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创历史新高,商标、版权保护力度继续加大,海关、文化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成效显著,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涉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明显,品牌建设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保护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等措施,提高了全区保护知识产权能力。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日趋完善。2008年,全区14个市普遍加强了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强化了管理和执法职能。截至2008年底,全区有32个县(区)挂牌建立了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维权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2008年,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正式成立,广西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投诉网络平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截至2008年底,广西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受理举报、投诉、咨询共517人次,其中涉及商标权232起、专利权193起、著作权79起。

  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全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先后举办了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知识产权侵权鉴定高级培训班,培训各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法官、专利代理人等150多人。

  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成效显著。4月,“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大型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区共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讲座)40多场次,参加人数8万多人,印发宣传资料8万多份,接待群众咨询4万多人次,销毁侵权图书、盗版光盘和非法出版物250多万件,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00余篇,播发相关报道176条。从6月开始,在全区事业单位组织广西知识产权公需科目考试,全区近100万人参加,有效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专利保护卓有成效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保持增长。全区专利申请达3884件,比上年增长11.6%,超过年初计划增长10%的目标。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86件,比上年增长14.9%;获专利授权2228件,比上年增长16.8%,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05件,比上年增长9.0%。年度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创历史新高,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分别排在第5位和第4位。

  专利申请受理能力形成,促进了广西专利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全年共受理专利申请1914件,约占全区专利申请量的50%,其中发明专利639件,实用新型专利943件,外观设计专利332件;收费4151笔,共233.5万元(收费全部上缴国库);受理费用减缓请求1559份,批准1532份。

  企业专利工作成效显著,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明显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全区企业申请专利1269件,比上年增长22.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21件,比上年增长10.7%;获专利授权742件,比上年增长25.8%,其中获发明专利授权65件,比上年增长22.6%。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全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专利申请696件,占全区企业专利申请54.8%;获专利授权451件,占全区企业授权量的60.5%。

  专利执法行动有效开展。全区积极开展“雷雨”、“天网”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和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对南宁市沃尔马、华联等大型超市开展了流通领域知识产权执法行动。

  专利执法区域协作加强。10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四川、重庆等省市区知识产权局共同签订《西部十二省市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整合了专利行政执法资源。根据《泛珠三角区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协助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前往防城港市进行专利侵权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加强了省际的专利执法协作。

  三、商标保护成效显著

  注册商标数量继续增长。截至2008年底,全区注册商标有5万多件,比2007年大幅增加。其中,驰名商标13件,比上年增加2件;广西著名商标249件,比上年增加5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2件。

  商标执法工作扎实推进。2008年,全区共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17 件,案值48万元,罚款金额23万元;查处外国商标注册人权益案件83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782件,案值479万元,罚款金额261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168550件、侵权商标标识106023件。

  商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自治区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查处侵犯梦特娇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通知》,并在南宁等5个市开展打击侵犯“梦特娇”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共查处150件涉嫌侵犯“梦特娇”注册商标的服装,有力打击了侵犯“梦特娇”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保护了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中国石化+朝阳图案”及相关注册商标未经许可擅自仿冒或假冒中国石化品牌形象,为依法保护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商标专用权,自治区工商局及时下文部署,并在南宁、桂林、柳州等8个市开展了整治行动。这次行动共立案19件,已结案15件,罚款5.37万元,并全部拆取或销毁侵权商标标识,及时消除影响,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全区共检查商场、市场733 个、经营户14914户,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29件,案值11.62万元,切实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及合法使用人的权益。

  四、版权保护迈上新台阶

  版权日常监管成效明显。2008年,全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检查出版物市场、推点24385家(个);处罚违法经营个人510人,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音像制品等632855册(张),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659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5起。全年共办理涉外图书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备案205份,办理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347件。

  版权执法专项行动成绩斐然。4月20日,全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2008年“扫黄打非”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活动以南宁为主会场,在全区其他13个地级市设分会场,对2007年以来全区收缴的245万件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进行公开销毁。这是迄今为止在全区举行的规模最大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6至9月,全区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立案查处涉嫌网络侵权网站17个,涉案服务器18台,责令停止侵权17家,关闭网站4家。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晚采取技术手段关闭一家名为“体育视频”的网站,这是广西首次适用快速反应机制对非法转播奥运赛事案件采取的行动。自治区版权局协同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及时将广西墙纸网(桂ICP备05012511)、广西影院(桂ICP备05003997)、长寿圣地-巴马佳讯网(桂ICP备05001750)三家网站的盗播奥运直播内容试听节目的内容及链接予以清除。

  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序推进。自治区版权局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继续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协调。5月,召开全区勘察设计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会议,将全区勘察设计行业列为2008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内容。10月,印发《关于开展推进第二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我区开展第二批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76家企业名单。

  版权贸易成绩喜人。全区出版系统大力拓展出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组织策划一批高质量的适合海外出版需求的外向型选题,支持、鼓励出版社尝试直接用外文出版,直接面向海外市场。据统计,全年广西出版系统与美、日、英、法、德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达成版权贸易的图书有277种,其中输出版权33种,引进240种。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越南出版局成功承办了2008年中国图书展销会,这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首次委托地方出版局到越南、柬埔寨举办中国图书展销会。展销会历时5天,展出了近两年中国出版的优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10000余册,共输出图书版权17种。

  五、海关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成效明显。南宁海关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加强合作与引导。如做好加强中国-东盟博览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在展会现场设置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站;加强与自治区红十字会在处置海关没收的侵权货物工作上的合作,将价值约15万元的侵权罚没货物转交给广西红十字会。全年共查获侵权案件120起,货值85.09万元,查获案件数在全国海关排名第14位。

  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进一步增强。南宁海关重点联系区内10多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建立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联系配合制度;切实做好报关企业、进出口经营企业守法经营的业务引导,提高企业辨别、判断易侵权商品的能力,缩短确权时间,提高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12月,南宁海关出台《扶持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工作方案》,并要求各隶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出台具体的措施,切实加大对广西区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力度。

  六、音像市场进一步规范

  音像市场执法有力。1月,自治区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近期音像市场执法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市查处过境运输违法音像制品的非法经营行为。3月,岑溪市文体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成功拦截了一辆由广州开往云南的大货车,在车上查获侵权盗版音像制品235673盒(张)。该案件的查处工作得到了文化部的表彰。

  8月,自治区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迅速删除〈猪都笑了〉曲目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音像、娱乐场所、互联网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删除《猪都笑了》曲目,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在专项清查中,全区共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3869家,收缴音像制品《猪都笑了》VCD碟21张,在娱乐场曲库上发现并删除的有100多家(次)。

  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1至3月,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版贺岁影片及其音像制品的专项行动,共检查音像单位11002家(次),收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534157盒(张),确保了元旦春节期间国产贺岁影片的正常发行放映及音像制品的经营秩序。

  4月26日,自治区文化厅和南宁市文化局在南宁联合开展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当日在主会场销毁违法音像制品31万多盒(张)。据统计,全区统一销毁活动期间,共销毁各类违法音像制品100.66万盒(张)。

  4月至9月,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了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行动期间共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216461家(次),查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676688盒(张),查扣违法电子游戏机及电路板4529块(件),停业整顿各类违法的文化经营场所71家,取消经营资格13家,罚款248万元,办结案件1271件。

  七、植物新品种保护取得新成效

  植物新品种市场监管成效显著。自治区农业厅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使侵害和假冒植物品种权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年共收到农作物品种侵权案件请求书16份,经调解处理,全部达成双方和解协议,案件处理率达100%。不断规范种子生产许可,遏制侵权品种的生产和经营,上半年共发放生产许可证副证61份,累计共发放了370份。

  一批林木良种通过审定。岑软2号、岑软3号、桂无1号、桂无4号等4个由广西林科院选育的油茶优良无性系通过了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发布公告;桂皱2号、6号等2个千年桐无性系通过了国家级初审;2个红锥地理种源、16个优良无性系通过了自治区林业局品种审定委员会初审。为下一步具体推进我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提供决策与参考依据。

  “看禾选种,助农增收”活动继续深入开展。7月,我区启动了第五届“看禾选种,助农增收”活动,充分展示近年来全区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品种权保护成果,活动中,共展示水稻新品种151个。

  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再创佳绩

  地理标志产品数量继续增加。2008年,新增钦州坭兴陶、广西肉桂等地理标志产品8个。截至2008年底,全区共有34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37个。此外,南山白毛茶、横县大头菜2个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公示;全州湘山酒厂的“全州湘山酒”原产国标记产品通过专家现场评审,成为我区第二个通过原产国标记产品评审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制定工作稳步推进。2008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容县沙田柚”、“合浦南珠”、“永福罗汉果”等共计20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强制性标准)。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快原产地标记产品的标准修订,积极推进六堡茶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强制性标准)制订工作,将为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之后查处假冒产品提供技术依据。

  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全年共有“凌云白毫茶”、“巴马香猪”、“梧州龟苓膏”、“忻城金银花”等14个产品的生产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全区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达到52家。

  地理标志产品公共检测技术平台不断完善。2008年,自治区质监局建设和完善了国家珍珠制品质检中心、国家食糖质检中心、广西横县茉莉花(茶)质检中心、广西六堡茶产品质检中心,为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特色鉴别、质量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为保护知名品牌提供技术服务平台。

  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增强

  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大。2008年,全区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起,查破案件13起(另3起于12月底立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案金额4126.6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28.80万元。迅速查破桂林中辉公司假冒美国强生公司血糖试纸案件,美方为此专门在9月举行的中美知识产权会谈中就此案侦破向中方致谢。全区检查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的假冒或销售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16件38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2件20人。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的假冒或销售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15件45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9件15人。在办理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案件方面,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19件74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9件71人;受理审查起诉12件29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1件38人。全区法院系统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法院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中的积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全区法院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47件,其中一审民事案件212件,比上年增长21.1%;审结181件,比上年增长14.6%;二审案件34件,比上年下降120.6%;再审案件1件。

  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已有12个中级法院成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没有成立民三庭的中级法院,也设立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目前,全区法院已建立起一支近60人的相对固定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同时,自治区高级法院对《民三庭审理案件相关规定》、《民三庭关于案件归档相关规定》和《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民三庭落实审委会决定事项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各项司法行为。

  9月,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组织全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官认真学习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具体要求。

  11月,按最高法院的部署,我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司法护权、激励创新”为主题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期间共开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52件,集中宣判知识产权案件22件;向最高法院上报典型案例8件,其中2件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向媒体发布,区高级法院发布典型案例18件,各中级法院发布典型案例30件。

  十、国际交流和涉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

  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广泛开展。4月,“东盟国家驻邕领事机构及广西外商投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越、柬、泰三国领使馆官员及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加强了广西与东盟各国、广西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推进了我区的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广州代表处知识产权负责人访桂,就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联系渠道等事宜进行探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等相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了在香港举办的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公务人员交流活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企业代表还出席了在日本举办的中日韩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研讨会。5月,美国驻华大使馆高级知识产权专员访桂,就在我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进行交流考察。

  涉外展会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在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设立广西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站,专门受理博览会上的知识产权投诉案件。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广交会和广西(越南)商品博览会时,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参加展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年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的展会上没有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全区涉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加强。

  十一、品牌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自治区商务厅积极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自有品牌出口产品到国外进行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给予资助,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选和对新产品研发给予资金支持,品牌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帮助企业向商务部申请新产品研发项目2个,获得支持资金240万元;安排资金支持企业产品国际认证项目48个,金额91.45万元;商标注册项目81个,金额292.61万元;出口品牌建设项目24个,金额6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