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2015-02-09 14:56:13

  2011年,全区上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各部门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为主线,结合自治区主席马飚同志对我区专利工作的重要批示及自治区发明专利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十二五”期末全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为目标,积极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发明创造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十二五”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2011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成效显著

  知识产权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自治区科技“十二五”规划、工业“十二五”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其中,明确了知识产权工作目标特别是专利事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按照自治区主席马飚指示和自治区发明专利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决定》,制定了《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以下简称为《倍增计划》)等相关配套文件,涉及商标和版权等其他领域知识产权内容的发展规划陆续出台,各设区市也积极结合地方实际,在相关文件中规划了知识产权发展目标。

  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自治区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在全区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各部门将专项执法与日常执法相结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如公安系统开展“亮剑”专项行动,版权系统开展版权专项检查,农业厅严厉打击各种种子侵权行为,药监局开展药品打假保品牌专项行动,商务厅加强技术进出口和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南宁海关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都取得了良好成效。各市也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积极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本地方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知识产权财政投入保障明显强化。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更为有力的经费保障。全区财政科学技术投入预算安排21.5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安排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2.7亿元支持科技攻关计划的实施,增长8%。设立发明专利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将落实2.2亿元。自治区完善了我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办法,增加资助有效发明专利部分年费的内容,帮助发明专利权人延长发明专利寿命。各市也积极加大财政投入,通过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建立完善市级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等,支持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知识产权服务经济惠民生成效突显。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与经济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式,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服务经济、惠及民生成效显著。如工信委推动企业引进专利再创新、工商部门推进商标富农工作、林业厅推进“桉树专用肥”等发明专利实施转化、知识产权局建设专利转化交易平台服务企业专利转让、检验检疫局和质监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市及有关部门也积极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并推动转化运用,如桂林国家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所帮助企业完成5个项目的技术转让融资,总金额达1000多万元。

  知识产权基础和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各部门加强各类基础平台建设,着力优化提升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基础和服务能力。发改委加快推进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教育厅积极搭建校企校地科技创新平台,扎实推进产学研合作。商务厅安排资金支持出口基地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局建成了集专利信息收集、预警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满足创新主体的专利信息服务要求。质监局加大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力度,实现支柱产业80%检测项目覆盖率,为工业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检验检测等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舆论文化环境积极引导。各部门创新思维,丰富载体,多形式多手段组织开展以大型集中宣传为重点的宣传活动,进一步优化了知识产权舆论文化环境。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广西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主题突出,上下联动,宣传影响面不断扩大。各部门创新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培训,如公安系统开通“广西经侦”官方微博、工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专题宣传、林业厅引导企业设置网站知识产权专栏、司法厅把知识产权纳入“六五”普法内容、科协组织“创新方法进百企行动计划”、科技厅和知识产权局深入市县举办培训班并编发《专利服务手册》等,各市县也积极组织开展了多形式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有效增强了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二、专利工作成绩显著

  专利创造能力突飞猛进。2011年全区专利申请总量突破8000件大关,达到8106件,比上年增长58.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14个市专利申请量增长率都超过了25%,顺利完成政府专利绩效考核指标;其中,申请发明专利2757件,比上年增长7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获得专利授权4401件,比上年增长20.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其中获发明专利授权634件,比上年增长48.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个百分点。2011年底,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834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0.40件,比2010年末增长37.7%。

  专利运用能力持续增强。通过“广西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网”、“桂林国家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所”重点组织100项专利项目开展推介活动,帮助企业完成5个项目的技术转让融资;通过举办“广西专利集市”,为专利权人许可转让专利牵线搭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分别与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签署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为中小企业开拓专利质押融资渠道。此外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两项发明专利通过技术转让和合作开发形式获技术转让费10882万元,中铝广西分公司通过发明专利“拜尔法氧化铝生产流程物料赤泥浆中磁选精矿的方法”的应用年处理赤泥达220万吨,可回收铁精矿约22万吨。广西林科院实施了“桉树专用肥”发明专利技术、育苗纸容器生产技术及设备转让到区内外企业,经济效益显著。

  专利保护体系逐步建立。目前,行政、司法和发明创造主体三级专利保护体系逐步建立。广西知识产权局能够进行专利侵权纠纷的调解,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或科技局可以接收和上报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材料。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区内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审理本辖区内及桂林市、来宾市、河池市辖区内的第一审专利民事案件。近七年我区专利申请年均增长20.25%,尤其是2010和2011年专利申请增长强劲,发明创造主体专利保护意识逐步提高;我区对专利代理费资助额度由1000元提升至1300元,发明专利奖励统一调整为2000元,资助发明专利授权后6年内的年费,提高了发明创造主体通过专利保护技术成果的热情。

  专利管理系统逐渐完备。目前,广西所有地级市都成立了知识产权局,截止2011年底,全区共有43县(市、区)挂牌设立了知识产权局,并建立了20个知识产权在广西市级子站,自治区、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管理和宣传工作体系逐步完善。2011年共批复了陆川县、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试点园区,累计达18个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试点园区。自治区和各市推选约100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起知识产权联系机制,增强政府对企业专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三、商标战略实施成效显著

  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各级工商机关通过“3·15”、“4·26”节庆日、“红盾护农”专题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强化商标保护意识。2011年,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43场次,受理咨询2.69万人次,悬挂横幅标语及展示版报114幅(版),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87万份。先后开展了10次集中销毁侵权假冒产品活动,销毁商品价值约199.2万元。全区工商机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70件,案值759.36万元,罚没金额207.62万元,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件;查处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50件、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数量6件、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1件、国家工商总局转办案件5起。

  商标数量快速增长。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进一步增强,截止2011年底,全区注册商标有效注册总量4.1万多件,有效广西著名商标367件,中国驰名商标1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6件;并指导推荐贺州嘉宝食品有限公司“JIABAO”注册商标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同时,2011年各市工商局积极开展广西著名商标的申请认定工作,共组织申报的商标120件,经评审,有86件被自治区工商局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此外,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户或涉农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和规范管理,大力推广和发展“公司+商标+基地(农户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商标+农户+订单”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四、版权保护和音像文化工作纵深推进

  版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全区各级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和“扫黄打非”部门共组织各类集中性专项执法治理行动3535次,出动检查人员21055人次,捣毁地下窝点30个,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及盗版和非法音像制品267万多件,涉案金额2580万元。查办案件200余起,行政立案85起,行政处罚172件,移送司法立案9起,正式逮捕9人。其中,破获国家督办的大案要案2起,有效遏制了图书、光盘等盗版行为。

  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效显著。我区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把购买正版软件所需经费列入2011年财政预算。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全区各级政府总投入9475万元,自治区50个政府直属机关,14个市以及118个县(市、区)已经按国务院要求全面完成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进一步将全区国资企业、新闻出版企业、勘探设计企业、以及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作为广西2011年第四批次和2012年第五批次软件正版化推进单位,本次全区企业推进正版化工作达800家,是广西开展企业正版化工作以来最多的一次,参与推进正版化工作的企业超过历年总和。

  版权保护宣传教育深入推进。2011年,版权管理部门在做好知识产权中心工作的同时,编制了《“双打”工作指南》、《正版化工作文件依据》、《广西正版文件汇编》等全区指导性工作文件,完善版权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组织广场活动,销毁侵权盗版出版物、开展版权知识咨询等。

  文化市场进一步规范。据统计,2011年,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结合文化部、文化厅关于市场清理整治的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文化产品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一年来,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共出动人员21.9万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22.3万家次,受理举报1305件,立案调查1165件,办结案件1079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7万盒张,罚款277万元,警告1798家次,责令改正4501家次,停业整顿355家次,取缔违规经营场所277家,吊销《许可证》6家。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利用文化市场12318举报服务电话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更快、更好,全面地向社会宣传文化管理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举报服务电话的作用,以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经营次序。推进网络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工作,努力加强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全力推进全区文化市场网络监管平台客户端软件安装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区在网吧监管系统注册的网吧为3923家,安装客户端软件的网吧为3137家,场所安装率为80%,为实现对全区网吧进行有效监管创造了良好条件。全区上下同心、横向联合、执法有力、信息互通,举报电话畅通,完善网络监管平台等工作,文化市场版权保护得到进一步规范。

  广播影视系统知识产权管理逐步规范。广西影视部门认真做好我区广播影视系统内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使知识产权管理逐步规范。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精心撰写了《关于广播录音制品支付报酬办法的意见》,认真做好录音制品版权付费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版权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资料库。广西电视台各播出的电视剧均是统一购买,在版权期内播出,没有发生版权纠纷问题;各频道在播和拟播出的商品广告,须提交相关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凡涉及商标、专利的使用的,还须提供专利出证机关出具的该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坚决杜绝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广告的播出。

  五、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步入全国前列。随着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2011年我区向上级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达115件,获授权50件,涉及水稻、玉米、花生等品种,总数在全国排名靠前,并且有一人被评为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个人。我区种子生产许可证及副证核发工作的管理模式,得到农业部的高度肯定并认为是全国首创。

  品种权意识进一步加强。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开展培训、开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执法专项行动等多项有效措施,提高了人们的品种权意识,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的市场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者的合法权益。

  六、地理标志产品工作成效卓显

  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增幅明显。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履行职能,挖掘和保护我区地方优势特色资源,积极组织申报注册认定地理标志产品。全年新获得注册认定22个地理标志产品,比上年增长46.7%,占累计总数(80个)的1/4多。

  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经济成效显著。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国内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交流和宣传活动,在地理标志产品往市场经济转化工作上取得有效进展。其中,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和产业化被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专家刘红春认为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功的经典案例。

  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持续加强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持续推进。2011年全年南宁海关共对289批次涉嫌侵权货物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同比增长5.7倍;货物数量40万件,同比增长近19.5倍;货值人民币243万元,同比增长3.8倍;位列全国41个指数海关第十一位。广西有4个口岸侵权案件查获数量同比增长在1倍以上,1个口岸实现了查获侵权案件历史上的零突破。期间,南宁海关向公安机关通报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起,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销毁罚没侵权货物19.07万件;向广西红十字会转交海关罚没的侵权货物6966件。

  积极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持续借助报刊、互联网、短信平台等渠道,积极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成果。《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凤凰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子站等7家媒体发布南宁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10余篇。同时,南宁海关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各类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开销毁罚没侵权货物活动。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强化执法合作,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南宁海关与广西自治区公安厅签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深化了双方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方面的衔接。

  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全区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亮剑”行动,通过加强警企协作、广辟线索渠道、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边境打击、提炼战术战法,提高技战水平、全程打击犯罪产业链条等做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伪劣商品案件839起,破获766起;涉案金额5.8亿元,其中超过500万元的案件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3人,捣毁造假窝点4037个,打掉犯罪团伙150个,查扣大批涉案物品;先后发起3次跨省集群战役,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维护了我区特别是北部湾经济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公安部经侦局4次发来贺电。其中,桂林公安机关充分运用网上作战平台,成功侦破广东犯罪团伙假冒桂林“漓泉”啤酒注册商标标识案,查获假冒啤酒1565箱、商标标识17.2万枚;在侦破公安部督办的桂林市美色发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多警种默契配合,一举摧毁了这一覆盖全国,延伸至港澳、东南亚及非洲多个国家,大肆制售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的犯罪团伙,捣毁桂林、广州、上海、浙江等地造假工厂和窝点14个,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20名,查获一大批假冒国际品牌化妆品的半成品、成品,案值2000余万元,此案获评为公安部“亮剑”行动10大精品案件;在侦办两广洗发水案件中,经侦总队直接指挥防城港、崇左公安机关在货物到达边境线上时采取行动,在缴获假冒名牌洗发水540万包(袋)后,循线深挖,联合广东警方捣毁位于广州的2个造假源头生产线,缴获假冒美国“滴露”香皂26.68万块及大量其他物品,共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7名及6名越南工人,完成了整个犯罪链条的全程打击,此案获评为中国品保委“2011知识产权10大案件”。

  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完善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自治区司法厅及各地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把知识产权和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学习计划。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法律服务,深入实际、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通过努力,全区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了解明显增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

  全区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强化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2011年,我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侵害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调整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繁荣。我区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11件,其中专利案件39件,商标案件121件,著作权案件159件,审结316件;受理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件,其中专利案件7件,商标案件15件,著作权案件5件,其他案件6件,审结32件。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件,审结2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3件,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25件,审结23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10件,审结10件;非法经营罪案件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8件,审结8件。

  检察机关继续做好涉及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2011年,我区检察机关办理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以及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犯罪案共67件145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3件79人,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24件66人。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以及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犯罪案共26件63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7件18人,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19件45人。

  十、展会及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增强。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涉外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参展企业的合法权益。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应博览会组委会邀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进驻展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重点检查带有专利标识的产品,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并现场为参展商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受理、协调和处理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投诉,有效地保障了博览会秩序。第110届广交会期间,商务厅专门成立了广交会保护知识产权和解决贸易纠纷领导小组,对各市参展企业进行了保护工作实行了责任制,全面核查参展样品,要求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做出不将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展品带入会场的知识产权保护书面承诺,另外,商务厅还加强质量管理和诚信教育,维护了交易会的形象和确保了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技术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商务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为企业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时,全面了解有关技术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发生侵权纠纷。同时,禁止外商在合同中滥用知识产权条款限制我方企业通过引进、消化、改进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保护双方合法权益。2011年,商务厅共办理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登记12项,合同金额6614.16万美元。同时,商务厅还鼓励企业引进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的国外先进适用技术,积极为企业申请进口贴息。2011年,为3家企业申请了7个技术进口贴息项目,进口金额1275万美元,获得国家贴息270万元。

  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出口产品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1年,自治区商务厅共安排3275万元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出口产品,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出口基地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自有品牌出口产品到境外进行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以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给予资金支持。其中,支持出口基地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个,企业技改贴息和新产品研发项目8个,境外申请专利项目3个,产品国际认证项目55个,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66个,商标注册项目27个。

  十一、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开创新局面

  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进一步加强。2011中国—东盟出版博览会中,中外出版单位就版权贸易、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数字出版等方面合作进行学术交流和探讨,签订了12个版权贸易和出版合作项目,拓展了合作交流空间,促进了彼此间的出版文化交流和合作。2008年至2011年,受新闻出版总署委托,广西4次跨出国门远赴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举办中国图书展销暨版权贸易洽谈会,每次都有国内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直属出版发行单位参加,共展出中国优秀图书近3万种。与泛珠三角区域开展的知识产权合作加快推进,充分发挥广西优势和特色,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专业。同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积极响应重庆建设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提出共同促进西南地区专利信息服务工作的具体建议。此外,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山西省知识产权局、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就如何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相互交流,全面拓展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