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2015-02-09 14:57:08

  2012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西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和《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全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提升和显著改善,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和建设创新型广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2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各部门大力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发明创造大会之后,召开了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会议,28个成员部门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以及14个市分管副市长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2011年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部署全民发明创造活动和2012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工作重点。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12年度部门工作推进计划》,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推动之势。

  自治区发改委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自治区工信委实施广西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自治区教育厅启动实施高校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建设校企校地科技创新平台。自治区卫生厅加快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培育,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制度。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知识密集型企业提供优质纳税服务。

  知识产权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和《关于加强专利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新修订的《广西专利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区专利工作步入新的阶段。

  二、专利管理与保护工作实现新跨越

  专利申请与授权实现历史性突破。2012年全区发明专利申请6507件,同比增长136.02%,首次实现年度倍增目标;获发明专利授权901件,增长42.1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7个百分点,居全国首位。专利申请总量13605件,同比增长67.8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1个百分点。2012年末全区有效发明专利256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0.56件。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加强协作,整合执法力量,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开展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立案3842件,涉案金额4219.34万元;办结案件3548个,涉案金额3664.8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7个,涉案金额376.59万元。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涉药涉械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成功破获桂林市鸿怡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假药械特大案件,全区共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1769件,涉案金额771.33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1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5起。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共组织执法人员3818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企业7023家,查处违法案件3942件,其中现场处罚案件751件、立案查处案件3291件,查获假冒伪劣违法产品货值5109万元,查处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件217起,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案件324起,无强制性认证生产销售产品案件20起,其中查处违法货值5万元以上的重大违法案件33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立案查处并结案的假冒专利案件17起、侵权纠纷案件1起,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农业厅以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为目的,加大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检查等工作力度,组成多个检查组到各地种子市场进行交叉检查,共组织执法检查人员1132人次,检查种子企业及门店4210家,种子市场341个。国际博览事务局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开展博览会知识产权工作。

  各市也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积极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本地方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三、商标管理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西著名商标数量实现倍增。2012年,经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确认,自治区工商局认定173件注册商标为广西著名商标,比2011年增长101.16%。另外,贺州嘉宝食品有限公司“JIABAO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以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维权打假行动,大力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重点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行为。共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076件,案值777.98万元,罚款金额403.39万元,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56399件,没收、销毁侵权商标商品63454件。

  四、版权管理与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组织全区开展“双打”及“剑网”行动取得成效。2012年自治区版权局组织全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剑网行动”取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至2012年11月,全区共组织执法检查人员63036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摊点46442家/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1959家/次,取缔或关闭出版物市场(摊点)613个,主动监管网站715家,重点监管网站20家,取缔非法网站1家。全区总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制品924517件,查处各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案件317件(次),行政处罚版权侵权案件8起,移送版权侵权刑事案件15起。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12名,取保候审2名。

  全区各级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全面完成。至2012年11月底,全区总共投入资金1.3亿元,购买正版软件173197套,全面完成全区三级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任务。版权局联合自治区住建厅和自治区旅游局,组织全区新闻出版、建筑勘探设计和三星级以上酒店共672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12年9月,国家督查组到我区进行企业正版化工作督查,我区以优秀成果获得督查组表扬。至2012年11月,第五批企业基本按要求完成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我区第五批推进正版化工作企业总数超过了前四批的总和。

  音像文化市场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开展保护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重点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电子游戏的侵权盗版行为,盗版侵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2012年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共组织执法人员26.4万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4.7万家次,受理举报850件,立案调查948件,收缴非法音像(电子)出版物30.1万张,罚款242.2万元,警告1059家次,责令改正3038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15家次。

  五、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扎实有效

  以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为目的,加大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检查等工作力度。严把授权品种生产许可关,认真抓好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监管工作,在早晚两个供种季节到各地种子市场进行交叉检查,共组织执法检查人员1132人次,检查种子企业及门店4210家,种子市场341个。加大假冒种子、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的查处力度,打击侵犯品种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种子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了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处理侵犯案件2起,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按法律程序办事,这不仅使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所立案件100%得到及时处理。

  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效果显著。自治区林业厅加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广西林科院、广西华峰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国家林业局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12年申请专利40多件、获得专利授权20多件,多项专利实现有效转化。2012年9月20日,广西林科院申请的松属马尾松新品种“松韵”通过了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组织的现场审定。该马尾松新品种是我区林业系统通过现场查定的第一个林业植物新品种,填补了广西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的空白。

  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增明显。2012年,广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报的上林大米、西林沙糖桔、黄姚豆豉、浦北香蕉、三江茶、灵山荔枝等6个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技术审查,并获得总局批准公告。目前,广西已有42个产品获此称号,其中由广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审报推荐34个,所申报的“三江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保护种类包含了红茶和绿茶,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西林沙糖桔”在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后,新增效益63%,极大的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广西检验检疫局申报的“灵山凉粉”于2012年8月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姑辽茶”于2012年9月获得保护公示,这是广西首个获地理标志保护公示的红茶。

  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全区已获得总局批准的3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共抽查涉及农产品、食品、工艺品等生产企业44家,对企业的原材料把关、生产过程、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使用、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广西检验检疫局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共有16种。广西检验检疫局和各分支机构共组织80余人次对获保护产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准情况,完善标志印刷、登记、使用制度,对企业每年标志使用量造册登记,对标志印刷企业资质备案登记。对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保护的国外进口和国内其他省市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粮食类、茶叶类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产品。组织人员到湘山酒厂、梧州茶厂、梧州中茶有限公司等企业,查看了地理标志产品是否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准组织生产,以及专用标志备案使用情况。

  地理标志保护促进地方特色产品产业化成效显著。梧州利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培育了六堡茶产业集群,截止到2012年底,六堡茶区域产业品牌已达8.79亿元,产值近10亿元,六堡茶成为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其产业化、品牌化的成功案例。2012年11月,广西检验检疫局专家受国家质检总局邀请,作了题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其产业化、品牌化应用交流”的演讲。2012年底,广西检验检疫局组织相关厅局、科研院所完成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了1.8万字的《加快广西六堡茶产业化发展的对策研究》的报告,受到了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重视。国家质检总局鉴定的科技成果《基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六堡茶标准化、产业化研究和实践》获得2012年第十二次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七、边境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得到新提升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海关共对213个批次的侵权嫌疑货物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货值749.13万元人民币,货物数量4.77万件(个)。以上三项数据分别列全国42个直属海关中第13位、第14位和第19位。向广西红十字会转交罚没物资。1月和10月海关先后分两次依法向广西红十字会转交了一批罚没物资,主要有衣服、鞋子、袜子、铅笔等共计9万件。5月组织集中销毁侵权货物活动,共销毁箱包、手机及配件、制衣辅料等侵权货物共计39.8万件(个),货值人民币97.4万元,

  建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内外合作机制。与日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举办座谈会,就近似商标判例信息、海关风险分析手段在知识产权执法过程中的应用和加强海关与权利人之间的合作等方面交换了意见。主动加强与自治区工商部门的联系。双方就加强保护商标专用权执法合作交换了意见,并对双方下一步合作方式、内容等进行了探讨,探索建立加强保护商标专用权执法合作机制。切实履行与自治区公安厅签订的《加强知识产权协调配合备忘录》。全年向自治区公安厅通报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起。

  八、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2年,全区公安机关把打击假冒伪劣犯罪作为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的主要工作之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继续保持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强大攻势,各项战果再上新台阶,树立公安机关保障民生安全、促进创新发展的新形象。截至11月30日,全区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023起,破案955起,涉案金额26662.45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29人;参与区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集群战役57起 ,发起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集群战役12起。

  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佳绩

  全区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强化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2012年,我区各级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作用,努力探索完善广西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调研工作成效明显、指导基层工作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2012年,全区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10件,结案452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52件、调解142件、撤诉198件;受理二审知识产权案件79件,结案71件,有效化解了知识产权纠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有一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两件案件入选全区百件精品案件、两份裁判文书入选全区百分优秀裁判文书,其中一份送选参评全国优秀裁判文书,一件案件入选全国五十件优秀知识产权案件、一件案件入选首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论坛,“百万案件评查”抽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八件二审案件,全部评为优秀。

  检察机关继续做好涉及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2012年, 全区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的工作布置,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和公诉职能,保持刑事司法打击高压态势,主动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侦查,掌握案情引导取证,依法做到快速审查和办结。全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12件20人,审查起诉44件68人。会同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局、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挂牌督办了桂林“9.19”销售盗版光碟80000张(侵权复制品)案件,并参与案件督办工作,分别到柳州、桂林两市直接与地方公安、检察、法院和新闻出版等办案人员共商如何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就所销售侵权出版物的鉴定、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和案件性质、数额的认定以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逮捕必要等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为顺利办好这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打下了稳固基础。

  十、展会及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增强。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涉外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参展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进驻展会设立联合执法督查组,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重点检查带有专利标识的产品,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并现场为参展商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受理、协调和处理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投诉,有效地保障了博览会秩序。为维护广交会广西展团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广交会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自治区商务厅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1月联合印发了《广交会广西展团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方案》,该方案对广交会广西展团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奠定了基础。

  技术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商务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为企业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时,全面了解有关技术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发生侵权纠纷。同时,禁止外商在合同中滥用知识产权条款限制我方企业通过引进、消化、改进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保护双方合法权益。2012年,共办理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登记5项,合同金额1242.78万美元。另外,还鼓励企业引进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的国外先进适用技术,积极为企业申请进口贴息。2012年,为3家企业申请了技术进口贴息,进口金额4199万美元,获得国家贴息708万元。

  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出口产品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2年,自治区商务厅共安排2424.3万元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出口产品,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出口基地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自有品牌出口产品到国外进行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以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给予资金支持。其中,支持出口基地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7个,企业技改贴息和新产品研发项目13个,境外申请专利项目3个,产品国际认证项目57个,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87个,商标注册项目19个。

  十一、知识产权舆论文化环境得到新改善

  各部门创新思维,丰富载体,多形式多手段组织开展以大型集中宣传为重点的宣传活动,进一步优化了知识产权舆论文化环境。知识产权宣传周、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等大型宣传活动主题突出,上下联动,宣传影响面影响不断扩大。各部门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培训,如公安厅与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联合推出有关我区获评2011-2012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的专题报道;司法厅把知识产权纳入“六五”普法内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出宣传资料1万多份,向广大市民宣传地理标志保护知识,并于9月推荐合浦南珠参加第十三届西部博览会地理标志产品展览;林业系统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知识产权局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4次,专题讲座15场,参训人员2700余人次,编发“专利服务手册”等。各市县也积极组织开展了多形式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有效增强了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