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2015-02-09 14:58:40

  2013年,自治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全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和建设创新型广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

  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会议,28个成员部门和14个市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2012年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部署了2013年全民发明创造活动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工作重点。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2013年度部门工作推进计划》,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推动之势。

  自治区发改委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积极扶持创新型平台建设,加快培育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自治区工信委培育一批广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各行业、各市工信系统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自治区科技、知识产权部门深入实施《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推动科技项目、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倍增,推进专利转化交易和代理服务业加快发展。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加发明专利专项资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专利化。自治区人社厅在人才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遴选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对具有发明专利者予以优先照顾。自治区教育厅大力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进一步加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自治区商务厅安排资金支持出口基地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自治区社科院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发展”课题研究。自治区法制办积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自治区食药局在14个市建立联合打假机制,查处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行为。

  二、不断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

  2013年,全区三种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量23249件,比上年增长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4380件,比上年增长12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9个百分点,增长率蝉联全国第一;获发明专利授权1295件,比上年增长43.7%;年末发明专利有效量3692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0.79件。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全区商标申请注册16652件,比上年增长55.03%,商标注册8430件,比上年增长30.88%,商标有效量57656件,比上年增长18.87%,新增申报广西著名商标271件,比上年增长29.66%,新认定252件, 比上年增长45.67%,新增申报全国驰名商标4件。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自治区版权局登记版权作品125件,备案涉外版权登记合同272件。

  自治区林业厅申报的马尾松新属“松韵”顺利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同时,“广林油茶1号、2号、3号”等3个油茶新品种,已进入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实质性审核阶段。

  自治区质监局申报的西林麻鸭、横县茉莉花茶、昭平茶、巴马火麻等4个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技术审查,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公告。浦北红椎菌、上林八角、雅长铁皮石斛、鹿寨蜜橙等4个地理标志产品获得总局受理,并发布受理公告。目前,广西已有49个产品获此称号,其中由自治区质监局申报推荐38个。2013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发文,批准横县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这是广西第一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广西检验检疫局积极推荐企业产品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组评定,其中,蚕丝及其制品、六堡茶及其制品、紫甘薯色素、红萝卜色素等4个产品顺利通过评定,这是2012年9月国家颁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法规、推行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制度以来,广西首批通过保护评定的企业和产品,实现了广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零的突破。此外,广西检验检疫局推荐的姑辽茶、东津细米、都安野生山葡萄酒等3个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其中,姑辽茶是广西首个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红茶,东津细米是广西第二个申报成功的粮食类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也是近期大米镉污染事件后首个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严格地理标志保护审查的大米,都安野生山葡萄酒是广西第二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保护的葡萄酒类地理标志产品。

  三、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13年,广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4757件,涉案金额6748万元;办结案件4146件,涉案金额435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2件,涉案金额1611万元。公安机关立案1817件,涉案金额91200万元,破案153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919人,提请逮捕462人,移送起诉案件262件,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523人。检察机关批捕案件192件,涉案犯罪嫌疑人343人;审查起诉案件143件,犯罪嫌疑人249人。法院机关受理相关刑事案件80件,犯罪嫌疑人145人;开庭审理案件80件,犯罪嫌疑人61人;已判决案件68件,判处拘役7人,有期徒刑106人,无期徒刑1人,死缓1人。

  (一)行政保护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大力加强专利执法保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制定实施《2013年广西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14个市开展“护航”专项执法检查35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13件,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8件。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制定《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展会执法活动。通过在第二、三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科技活动周新产品新技术展示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开展驻会执法工作,规范参展商品专利标识,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现场为参展商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受理、协调和处理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各大展会正常秩序。

  自治区工商局强化商标保护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助推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区工商系统商标兴桂活动方案》和《全区工商系统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方案》。各级工商部门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以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加大对驰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地理标志等的保护力度,先后查处侵犯“中石油”、“多乐士”、“睡宝”、“桂林”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指导帮助商标权人解决了“灵羊及图”商标争议案件。全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56件,维护了商标专用权。

  自治区版权局加强版权保护,严打侵权盗版行为。实施“剑网行动”,在线审读网络文学作品420种、论坛帖子630篇;组织开展5次互联网文学网站专项审读工作;对全区涉及互联网出版内容的1000多个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实时监控。2013年,共检查出版企业、销售摊点39508家(次),查处侵权盗版案件31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制品768767件。

  自治区版权局还通过开展“推进软件正版化回头看”工作,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重点进行查漏补缺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2013年,全区县级以上财政共投入资金12700余万元人民币,采购正版软件19.7万余套(件)。

  自治区文化厅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组织开展打击文化产品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收缴侵权盗版非法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在歌舞娱乐场所清理侵权盗版歌曲点播系统,安装网吧客户端监管软件,大力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2013年,全区文化部门共检查文化经营单位74900家(次),立案调查540件,收缴非法音像出版物68900张,收缴非法出版物48328册,责令改正1243家(次)。

  自治区农业厅加强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认真抓好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副证核发,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监管,在早晚两个供种季节到各地种子市场进行交叉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59人次,检查种子企业及门店4315家、种子市场321个。同时加大种子抽样检测力度,全年共抽取种子样品31个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受理侵权案件1件,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切实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林业厅全面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地方,严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坑害林农的违法行为,严查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严查未经权利人授权,盗用已授权的植物新品种进行盈利性种植、繁殖、生产和销售的侵权行为。2013年,全区林业部门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共出动1370人次,检查苗圃734个、种苗市场87个、工程造林用苗7801万株,责令整改单位6个,立案查处单位1个,涉案金额6000元。

  自治区质监局着重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农资、食品、建材、絮用纤维制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为重点查处对象,统一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执法检查及重点行业“质量提升”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各类生产企业7591家(次),查处违法案件3521件,其中,现场处罚案件638件、立案查处案件2883件,查办大案8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4件,查获涉案金额2582.16万元,罚没金额2421万元,没收假冒伪劣产品714.22吨,挽回经济损失3072.76万元。

  南宁海关继续保持对违法侵权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2013年,共扣留侵权货物186批次,涉及货物8.6万件,价值人民币430.5万元;共销毁侵犯VIAGRA、LV、GUCCI等28个国际知名商标权的药品、箱包、眼镜等45个品种的侵权货物7868件,价值人民币111.5万元。

  (二)司法保护

  全区法院系统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51件,比上年增长132.52%,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713件,侵犯商标权案件185件,专利权案件76件,技术合同案件10件,其他案件66件。自治区高级法院2013年受理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1件,结案63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84%和186.36%。大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通过细致调解工作,调解和撤诉率59.19%。一批疑难复杂案件、涉港案件、KTV系列案件通过调解结案,结案后自动履行率达到100%。一审审结各类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1件154人,比上年分别增长56.90%和28.33%,其中侵犯著作权类案件28件,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26件。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相关案件,在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的同时,坚决依法快速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7件79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25件3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27件38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件1件2人,侵犯著作产权案件4件4人,其他罪名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案件1件1人;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7件104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8件3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23件41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件0件1人,侵犯著作产权案件22件22人,有力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

  全区公安机关把“深挖犯罪源头、摧毁犯罪网络、严惩骨干分子、防止死灰复燃”作为首要目标,紧盯跨省(区)、跨国(境)案件以及其他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力求摧毁整个产、运、储、销犯罪产业链条。全年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各类假冒伪劣犯罪案件1817件,破案1536件,涉案金额912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919名,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12件,发起跨省集群战役32起,参与外省集群战役224起。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三)技术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

  自治区商务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办理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时,对从国外引进的技术,全面了解其知识产权状况,避免企业发生侵权纠纷,同时禁止外商在合同中滥用知识产权条款限制中方企业通过引进、消化、改进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出口国外的技术,要求企业重视技术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出口方的合法权益。2013年,共办理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进口登记2项,合同金额1116.82万美元;办理专利权转让出口登记1项,合同金额2.45万美元。此外,还鼓励企业引进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的国外先进技术,积极为企业申请进口贴息,2013年共有3家企业获得433.31万元国家技术进口贴息。

  四、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媒体宣传与社会监督

  全区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法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18个部门开展“4.26”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利用发明展、中国-东盟博览会、“护航”专项行动等活动进行专利执法与保护宣传。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还在本局门户网站设立“护航”专项行动专题,及时报道执法维权动态、公开专利违法案件处罚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自治区工商局强化商标宣传力度。一是编制《商标知识宣传》小册子等资料,供基层执法人员和经营户了解商标注册和保护知识。二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的公益广告功能,引导全社会支持实施商标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牌、保护氛围。三是利用报纸专栏,电视专题片等媒介进行商标保护公益广告宣传。结合新修订的《商标法》,与中国品牌管理研究中心在南宁等6个城市举办了历时12天、行程2000多公里的“商标强企服务发展”巡回讲座。

  自治区版权局先后组织专家学者到广西艺术学院等院校开展版权进校园宣传活动,进行高校版权咨询,开展版权作品登记。在南宁召开媒体通报会,组织全区主流新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2篇(件)。同时,组织全区14个市在城市中心开展多种多样的版权宣传活动。

  自治区文化厅通过网吧协会、娱乐协会、各种新闻媒体、“五老”义务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的意义、重点及内容,进一步规范我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使保护知识产权、文明经营的意识深入人心。

  自治区农业厅在知识产权活动周期间,通过出墙报、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规,营造有利于保护品种权的氛围,不断强化全社会的品种权保护意识。

  自治区质监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国家质检总局对我区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予以高度评价,推荐“中央电视台农耕中国”摄影组到我区各地拍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宣传片,广泛宣传我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取得的成效。

  广西检验检疫局重点对地理标志产品及其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宣传,特别是对广西首批原产地产品做了广泛报道。

  自治区高级法院在“4.26”期间,组织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积极开展宣传周活动,集中宣判多起知识产权案件,通过制作宣传板报、印发宣传资料、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在《广西日报》、《法治快报》、《南国早报》、新华网广西频道、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新闻网等广西主流媒体上专版宣传广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公布广西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自治区公安厅在“3.15”、“4.26”、“5.15”等宣传日期间,展现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在新华网、人民公安报、广西电视台、广西法治日报等中央或地方媒体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和集群战役战报31次,介绍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工作举措,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厅“打假办”与广西电视台制作《广西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寻找我身边的经济卫士》等系列专题宣传片,提高全社会的防假、识假和打假意识。

  南宁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新闻被地方纸面媒体、互联网、电视台采用18次。为进一步突出宣传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程序和执法效果,引导社会各界关心、了解、支持并应用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以“筑全民监督平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各地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媒体上公布“12315”消费者投诉、“12312”商务举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12390”侵权盗版举报、“12365”产品质量举报、“12318”文化市场举报、“12331”食品药品举报等热线电话,接受公众举报投诉,强化社会监督。

  五、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国内外交流合作

  全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推动我区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

  广西检验检疫局推荐的六堡茶、湘山酒、桂林腐竹、桂林腐乳、梧州腊肠、巴马香猪、黄姚豆豉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议谈判名单,是我区地理标志走向国际化的重要契机,入选的产品数量在全国排名第四。该局主持完成的《Trips协议下中国--东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管理研究》成果得到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肯定和采纳。国家质检总局于2013年7月复函同意开展中国--东盟地理标志保护合作,同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与泰国商务部率先在北京签署了《地理标志合作备忘录》。

  南宁海关在桂林举办中美海关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动员会;深化与公安厅在《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中达成的“信息共享”机制,全年向自治区公安厅提供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报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件。

  自治区商务厅共安排6168.78万元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出口基地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自有品牌出口产品进行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以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给予资金支持。其中,支持出口基地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0个,企业技改贴息项目8个,新产品研发项目8个,境外专利申请项目5个,产品国际认证项目56个,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79个,境外并购技术或品牌项目13个,境外商标注册项目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