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网站        2016-04-20 08:25:21

2015年,广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积极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双核驱动”战略,在制度建设、申请登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宣传、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为推动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制度建设

2015年,各有关部门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广西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2016—2020年)》、《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制定《<广西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2015年度部门工作推进计划。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编制《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广西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维权援助中心出台《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自治区商务厅制定《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推动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自治区文化厅出台《广西文化市场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落实我区文化市场监管制度。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修订完善《广西互联网出版监管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互联网出版审读实施细则》,建立情况通报和约谈制度,推进文字网络出版日常在线监控与重点专项监管。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信息公开规定》,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申请登记

2015年,在区域知识产权指数全国排名中,广西由第24位上升到第17位;知识产权产出水平全国排名第9位。

专利受理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3680件和13571件,同比增长35.26%和40.44%;其中,发明专利受理量为30807件,同比增长38.56%,首次进入全国前10名,授权量为4018件,同比增长107.97%;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同比增长65.44%,全国排名比上年提升5位,列居全国第20位。

新增商标申请量25338件,同比增长35.58%;商标注册量18864件,同比增长58.76%;累计商标有效注册量84887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7件,广西著名商标686件,地理标志商标30件。

登记版权作品241件,同比增长40.12%;备案涉外版权登记合同282件。

红羽大果油茶1号、红羽大果油茶2号、赤云相思通过国家林业局审定为植物新品种,其数量创广西林业系统历年新高。

三、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

2015年,各部门以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为抓手,以促进创新、保障民生为目标,大力加强部门间协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一)行政执法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组织全区14个设区市开展执法行动共174次,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15件,同比增长63%,办理专利纠纷案件27件,同比增长125%;入驻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24届广西科技活动周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交流会、第5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等重点展会开展展会执法维权,共检查展会参展商品6500件,纠正不规范专利标注行为100件,处理各类展会专利案件10件;完善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平台,接受专利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推动南宁、柳州、桂林等7个设区市建设维权援助分中心,受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18件,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17件。

自治区农业厅下发《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派出2个工作组对4个种子生产基地县进行巡查;组织各市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机构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241人次,检查种子企业及门店12536家、种子市场2034个,抽检种子样品202个;受理品种权侵权举报案件1起,并移交南宁市农业委员会立案处罚。

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全区林业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2581人次,检查苗圃1136个、种苗市场276个、工程造林用苗12871万株,查处无证生产33个单位、无证经营47个单位、无种苗标签75个单位、无种苗检验证76个单位,并责令整改。

自治区商务厅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广西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联合我区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工商局等9部门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9件,处罚金额32.81万元,抽样检验发现销售劣质车用燃油的加油站23个,办结加油站销售劣质车用燃油案件1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农资经营户3658家、生产及加工作坊1367家(店),立案231件,查获违法生产、销售涉案商品货值金额870余万元。

自治区文化厅公布文化市场12318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方便群众随时举报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组织全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净网”、“清源”、“秋风”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09340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02371家次,责令改正1710家次,受理举报295件,立案调查668件,警告976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出版物36756张,罚款1367859元,没收违法财物50908件。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全区工商系统深入开展“红盾亮剑”行动,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717件,其中办结712件,案值271.4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件,案值41.8万元,捣毁窝点14个;立案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6件,其中办结138件,案值119万元。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产品42个,抽查企业81家;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质量提升”、“能效标识”等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483人次,检查企业8812家次,查办案件1029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捣毁窝点20个,查获涉案产品货值901.54万元。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开展“剑网2015”、“秋风2015”等专项行动。共查办著作权案件15件,其中转为刑事案件11件,在办网络行政案件4件;查办非法印刷案件44件,其中涉嫌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41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假冒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办侵权假冒案件6190件,移送司法机关221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5个,公开案件信息6190件,查办案件数量在全国排名第5位;运用“全国广播电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系统”监测发现违法广告16037条次,并全部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南宁海关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共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146批次,货值人民币128.6万元,货物数量7.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53%、24%和167%,其中向自治区公安厅通报侵权犯罪嫌疑案件线索1起;销毁8.2万件罚没侵权货物,涉及30个品种、23项知识产权。其它部门也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开展系列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司法保护

自治区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各类假冒伪劣犯罪案件402件,破案202件,涉案金额7.0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50名,组织侦办部级大要案件15件,成功侦破公安部经侦局督办案件7件,积极配合外省发起的打假集群战役核查、收网47起。

自治区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以及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28件46人,已批准逮捕20件31人,其中,批准逮捕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2件3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10件12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3件4人,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5件1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以及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28件46人,已提起公诉21件27人,其中,提起公诉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7件9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9件13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1件1人,侵犯著作权案1件1人,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3件3人。

自治区法院系统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85件,审结1537件,同比分别增长29.16%和21.02%。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0件(旧存20件,新收100件),审结110件,结案率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其中,二审案件115件,审结106件,结案率同比提高8.34个百分点;再审案3件,审结2件;1件案件入选2015年度全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四、宣传

2015年,各部门丰富宣传方式和手段,开展多样化、常态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以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关键点,精心策划新闻发布会、讲座、执法检查、“12330”维权援助等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拍摄、制作《发明创造未来》电视系列宣传片;编制《2014年广西知识产权工作报告》。

自治区教育厅引导各高校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制作科研成果宣传册和科技展板、参加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和科技活动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调动广大师生参加知识产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自治区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宣传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中,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假冒伪劣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一批假冒伪劣犯罪的典型案例。

自治区司法厅发挥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指导各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将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

自治区文化厅通过网吧协会、娱乐协会、各种新闻媒体、“五老”义务员等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的意义、重点及内容,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和支持整治工作;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等期间开展宣传活动,为广大市民展示公益宣传片、提供义诊和专家咨询,宣传知识产权在医疗卫生行业中的突出地位。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参加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举办企业发明创造展览等,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宣传,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等,宣传知识产权基本知识、运用技巧及典型案例。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及各类专项行动中,运用各种媒介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商标法以及商标运用和保护,营造实施商标战略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完成《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编委会安排的广西卷一(17个产品)、广西卷二(19个产品)共2个分卷编撰工作,获评编撰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推荐的横县茉莉花茶和乐业雅长铁皮石斛入选优秀编撰产品名单;推介的横县茉莉花茶入选2015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扩大了我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主题为“食药安全科技惠民”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通过知识大讲堂、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全区参加单位89个,参加活动人数899人,公众参与20539人次(大讲堂活动3081人),举办培训和报告会62场,发放资料5万多份,媒体宣传825次,扩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影响力。

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通过微博、微信、手机APP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宣传;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高会务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南宁海关发动关区各单位通过12360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小贴士、知识问答等方式发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信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向社会群众开展宣传;参与自治区“双打办”统一部署的与我区各级新闻媒体联合开展的新闻宣传活动,曝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典型案例。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在《中国国门时报》、《国土绿化》等报纸杂志刊发10多篇宣传我区原产地保护成效的稿件,引导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等电视媒体对广西生态六堡茶、木瓜及其制品等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进行专题宣传。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14年广西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13家媒体对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报道,得到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等网络媒体进行广泛转发。

五、人才培养

2015年,各部门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实施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计划,评选出各类人才173人;推荐1人获评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2人获评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开展全区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举办广西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专利预警分析项目成果发布会暨科研院所专利预警知识讲座等培训活动31场,培训人数达3600多人次;推动2所大学建设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培育单位,开通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广西平台;继续承办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工作,57人获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

自治区教育厅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会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选定广西民族大学为我区首个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初步形成一套特色突出的广西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模式。

自治区公安机关组织民警积极参加公安部经侦局的办班学习,先后举办“一法两规”规范执法暨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经侦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应用等专业培训班;各市经侦支队采取集中学习、以案说法、借调锻炼、聘请专业打假人员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办案民警的教育培训。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人才小高地、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重点打造具有集团优势的科研创新团队。广西建工集团形成了以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四层级工程师岗位责任制为主体的体系;广西投资集团正筹备申报博士后流动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其下属柳州银海铝公司完成柳州市“新世纪个十百人才工程”及广西自治区级第六批人才小高地建设的申报工作;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为此次我区7家获准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中唯一一家国有企业。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写商标岗位应知应会教材,组织全区工商系统商标岗位全员学习,大规模开展业务知识竞赛,选拔业务能手;利用国家工商总局深圳行政学院等专业院校平台,培训商标监管岗位人员近500人次,选送部分商标监管业务骨干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和人事部举办的商标法前沿问题高级研修班等业务培训。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区稽查人员160多人参加移动执法终端使用培训班,印发《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汇编》和培训教材等14000多册;从基层单位抽调稽查人员70多人(次),参加案件调查专案组工作,通过以上带下、以老帮新、以案示教等形式,为基层单位培养一批办案骨干;各市局普遍采取集中办班、以会代训、实践办案、稽查比武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稽查执法业务培训。

南宁海关通过模拟办案、制作法律文书、学习典型案例、考核评分等方式开展法制工作人员跟班轮训;采用HZ2011系统处置联系单、电话、微信、送教上门等形式,对关区法制、通关、物流、查验等岗位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邀请权利人到业务一线、口岸现场为关员讲解查发案件技能,开展真伪商品辨别知识培训;选派关区业务骨干参加总署举办的与兄弟海关、法国海关的培训、研讨活动,学习先进经验。

六、交流合作

2015年,各部门积极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充分发挥广西区域优势,扩大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合作会商制度,双方签署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2015—2020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东盟药品安全高峰论坛”,促进了我国、我区与东盟10国及港澳地区卫生及药品监管机构的之间的交流合作。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加强京粤桂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派员赴北京、广州协助开展展会知识产权执法维权;邀请北京市、广东省执法专家入驻我区重点展会开展展会执法保护;开展桂林、东莞两市专利行政执法座谈会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交流活动。

自治区商务厅加强与先进省市的交流学习,针对“两法衔接”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派员赴海南进行专题调研,学习海南省“两法衔接”平台运行中好的经验。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加强知识产权涉外信息交流,了解国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变化,努力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应对工作;通过双边及多边渠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保障外国企业在我区合法享有知识产权保护权利;协调安排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到我区访问,与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企业座谈,商讨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边界地区在食品药品案件协查、执法抽检、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广西三江县、广东阳江市和肇庆市,分别召开桂黔滇三省区八市、粤桂琼三省区九市、湘粤桂三省区六市“三个稽查协作圈”联席会议。

南宁海关积极强化外部交流合作,先后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以及迈可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权利人进行座谈,并邀请11家权利人参加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培训班;分批开展外派培训,选派关区业务骨干参加总署举办的与兄弟海关、法国海关的培训、研讨活动。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派专家参加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和研讨会,并与重庆、河南作为先行省市开展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参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立法研讨,代表广西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立法推进会暨毕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进会上作《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与示范区建设:西南地区提升生态竞争优势的实践与思考》经验交流;推荐的茂圣牌六堡茶和“马骏红”金秀红茶作为中国产品的代表在2015年米兰世博会上参展,其中茂圣牌六堡茶荣获百年世博中国名茶金骆驼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