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要考量哪些因素?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2024-09-26 10:27:32

一般来说,判断是否构成近似商标要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即考虑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力水平,这种注意力通常是指一般购买人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所施加的注意力,如果两件商标在这种注意力水平下能够引起混淆,便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同时,需要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主要考虑商标的整体视觉效果和主要部分,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等构成要素,其中整体比对是对商标的总体印象进行比较,而主要部分比对则是关注相对较为容易引起消费者注意的特征。此外,还需要从视觉、听觉和语义3个维度进行整体对比,判断商标的外观形象、读音相似性及含义上的接近程度,如果两件商标在这3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方面相似,都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

需要指出的是,在商标侵权判断中,除了比较商标本身的相似性外,还要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显著性较强和知名度较高的商标,由于其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更强,即使在商标中增加其他构成要素,也难以改变消费者对其来源的认识。因此,对于这类商标,法律通常会给予更宽泛和更强有力的保护。此外,还需要判断使用这些商标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这涉及对商品或服务类别、消费者的认知习惯及市场实际状况的综合考量。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和市场上是否存在实际混淆的证据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申请人有意摹仿或攀附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或者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实际的混淆情况,便可能成为认定商标近似的依据。

综上,商标近似的判断是一个多维度、综合性的过程,不仅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细致分析,也需要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消费者的认知习惯,准确地判断两件商标是否近似,从而为商标权的保护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