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的通知
自治区国资委,各市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企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指导意见》,我局决定组织申报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西行政辖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规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具有工作团队;
(三)研发能力强、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
(四)在行业中具有领先优势。
二、申报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近三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四)关键、核心技术专利证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战略规划等的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是全区企业专利工作的重要抓手,自治区将通过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申报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提交,电子版请发送至我局专利管理处邮箱。
我局将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确定培育单位和推荐名单。
联 系 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梁涛
电 话:0771-2633077 传 真:0771-2635302
电子邮箱:gxipozl@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docx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