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16-09-09 10:22:17

桂知管字〔2016〕26号

各中央驻桂、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第六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以下简称“发明展”)将于2016年10月28—30日在贵港市举办。本届发明展按设区市发明创造成果展、高等学校发明创造成果展、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展、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展、广西青年创业创新成果展、贵港市工业特色产品展等7个板块共20个展区组展。根据发明展组委会安排,我局负责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组展工作。现就组织科研机构参展并参加相关活动、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明展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贵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8—30日,会期3天。

地点:贵港市体育中心综合馆。

三、活动内容

(一)专利成就宣传及专利知识普及。

(二)发明创造成果展览、展示和产品销售。

(三)投融资对接会、专利质押融资银企对接。

(四)报告会。

(五)考评和奖励。

四、参展范围

(一)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二)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海洋、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农业、先进装备制造、养生长寿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三)市场前景好、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四)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及产品。

五、参展要求

(一)“十二五”以来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

(二)已申请专利的项目。

(三)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展览方式

采用简易装饰形式,以实物、样品、模型,适当配以图文、声像等资料,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七、组织形式

发明展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由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统一布展,各参展单位提供展示项目文字介绍、图片及展品。

八、相关费用

各参展单位免收展位费,参展参会人员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九、参展、报奖、推介项目材料报送

参展单位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参展、报奖、推介项目通过登录发明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016fm.gxipo. gov. cn)统一申报,我厅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送参展,不受理其它形式申报。

十、工作进度安排

9月20日前 各单位报送参展、推介项目资料。

9月30日前 确定参展项目。

10月22—26日 布展。

10月28—30日 开幕、展示、交易。

联系人:阮  恒

电 话:0771—3331759

传 真:0771—3331758

附件:第六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展位分配图.doc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