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广西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16-12-29 16:04:55

桂知规字〔2016〕19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确定广西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的通知》(桂知规字〔2015〕33号)及《广西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15年确定的第二批广西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培育)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经专家评审,决定认定广西曙光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柳州市集智专利商标事务所、广西南宁汇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广智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博士海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为“广西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

希望服务机构能够以满足社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需求、特别是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需要为目标,开展服务模式创新和服务产品创新,提升分析评议服务能力,帮助服务对象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为深入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作出贡献。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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