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遴选第五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17-02-17 15:11:14

桂知综字〔2017〕3号

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与《广西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2016—2020年)》(桂政办发〔2015〕123号)、《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6〕139号)精神,促进全区中小学生发明创造工作,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协决定遴选第五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试点),进一步增强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活动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协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单位填写申报材料,由各市科协牵头负责。

二、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填写《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

三、申报单位将示范单位申报表等纸质材料和申报材料刻录的光盘,各一式2份,提交各市科协审核。

四、每个市遴选示范单位5个以上,优先组织县级基层单位及未获示范单位称号的县(市、区)进行遴选工作。第一、二、三、四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不再参与此次遴选工作。

五、各市科协牵头组织审核材料,汇总填写《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汇总表》(附件3),与经审核后的申报单位材料于2017年2月28日前送达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六、具体遴选条件及相关要求,请参照《关于组织申报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试点)及发明创造项目的通知》(桂知规字〔2013〕21号)。

七、本批次示范(试点)单位名单公布后,将由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另行通知入选的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学生申报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项目,并填写《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申报要求详见申报书说明。每个入选的申报单位需在试点期间完成发明创造项目3—5个。

八、上述申报材料可登录广西科协网http://www.gxast.org.cn或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www.gxqs.org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    唐铖

电    话:0771—2618429

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陆世高

电    话:0771—2809218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科技馆702办公室

邮    编:530022

电子邮箱:164225941@qq.com

附件:1.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申报表.doc

2.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项目申报书.doc

3.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单位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