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19-07-09 14:49:08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19〕604号),为做好我区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示范企业:

(1)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

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后须通过复核评审,2019年度考核初评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申报示范企业。

2.优势企业:

(1)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其中,“技术创新类”企业指标权重无调整;“商标品牌建设类”和“地理标志运用类”企业将根据培育类型调整相应的指标权重。

(二)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请于2019年7月31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向我局报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件材料。

二、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按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两个序列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公布。

(一)考核对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需要三年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可与复核工作合并同时进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出台(20分)及其落实情况(20分),满分150分。其中,100分以上为优秀,70—10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三)考核程序

1.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在线填报信息材料。请于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

2.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按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两个序列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并将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考核评优结果。

(四)考核材料

《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在线填报),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在线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进展等。

三、2013、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复核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培育工作满3年的优势企业进行复核评审。通过复核评审的,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核验。符合条件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开展新一轮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建设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或逾期未进行复核的,取消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称号,并且2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一)复核对象

2013、2016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复核内容

1.示范企业。对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通过示范企业复核。

2.优势企业。对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通过优势企业复核。

(三)工作程序

1.优势企业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在线填报信息材料。请于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

2.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复核评审,并将复核评审情况和结果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企业复核材料及省区市局评审情况进行核验确认。

(四)复核材料

包括《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书》(在线填报)及示范企业建设期内工作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书》(在线填报)及优势企业建设期工作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

四、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申报

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可申报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并于2019年7月20日前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在线填报《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同时向我局报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件材料。我局将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是全区企业专利工作的重要抓手,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项目参评中国专利奖,自治区也将通过资助奖励等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企业(尤其是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深入指导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做好年度考核和复核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促进处程洪,0771—5828378;李金穗,覃晓雨0771—5574008、2093623。电子邮件:gxzscqcjc@163.com。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15楼(530029)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广西).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