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6-01 10:12:42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专利质量导向,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国知发运字〔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桂市监规〔2020〕1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项工作旨在通过布局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促进创新主体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加强技术储备,提升专利质量,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涉及名词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申报单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提升专利质量为主线,培育建设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高价值发明专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方面要求的专利可被认定为高价值发明专利。

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

2.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有效发明专利;

3.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

4.实现质押融资的有效发明专利;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有效发明专利。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期限:建设期为3年。

(二)机制建设内容

1.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应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平台建设、专利布局、研发方向确定等重大事务的决策协商,协调合作各方人员、研发、信息等资源投入和专利权属,实现开放共享、持续发展。

2.实施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专利链,绘制专利地图,确立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部署防御性专利申请,制定专利池等专利组合的组建方法。

3.强化研发过程专利管理。按照专利布局进行针对性的研发,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定期对研发过程中新增的专利申请进行分析评判,依据评判结果及时调整研发策略、优化研发路径,在事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发上取得突破。

4.建立专利申请审查机制。建立研发成果披露审查机制,制定专利申请方案,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形成能够全面系统保护创新成果的专利。加强专利申请后期跟踪,保障专利保护范围合理稳定。

5.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负责知识产权维权重大事项协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经费投入,定期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排查规避企业知识产权运营风险,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

(三)建设指标

1.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2.海外同族专利权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

3.维持年限超过10年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4.专利质押融资100万元以上;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1项以上;

6.专利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7.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项目1项以上。

以上指标的数据均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

三、支持措施

(一)支持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即申报单位通过申报入选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的建设主体,并围绕建设指标要求,先行投入,开展培育工作,达到建设指标要求,被认定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则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经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桂市监规〔2020〕1号)。

(二)择优支持。建设指标中的项数及指标值不设上限,建设成效显著的,将获得优先支持。申报单位在建设期内完成建设指标中其中三项(须含第5项)或其中四项(不含第5项),经申请可认定为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

(三)2021年度支持数量。拟择优遴选10家单位确定为2021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如申报单位较多,经评审符合申报要求的,可作为下一年度备选建设主体。

四、申报及确定

(一)申报

1.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为广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应不涉及知识产权代理及相关业务。

2.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经营状况及资信,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无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不属于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确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申报表》(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于2021年6月30日前,送达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规划协调处(南宁市云景路32号)

(二)评审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主要依据申报单位提出的建设目标等内容,择优遴选。

(三)确定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21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名单。

五、管理

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管理。

六、其他

未尽事项,请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规划协调处联系咨询。联系人:尹立炎  电话:0771-5725926。电子邮箱:gxipogh@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2021年度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主体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