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参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评专利需符合《评选通知》规定的参评条件,且专利权人应在广西辖区内。
二、推荐方式
根据《评选通知》,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给我区的名额情况以及我区工作实际,我区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推荐方式如下:
(一)基础名额推荐项目。我区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基础推荐名额: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名额5个,外观设计专利名额3个。推荐项目将从第二届广西专利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名额推荐项目。南宁市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2个名额,各单位自行组织辖区内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申报,并等额报送拟推荐项目。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额推荐项目。区内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届1个名额,有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送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
(四)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项目。不占我区名额,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每个协会仅限推荐3个项目。
(五)院士推荐项目。不占我区名额,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
三、申报程序
(一)基础名额推荐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按要求报送;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额推荐项目,由各示范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拟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推荐项目,申报单位应取得相关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项目材料须符合《评选通知》中“报送材料”及“材料确认表”要求,协会、院士推荐项目的推荐材料应由申报单位自行提供,同时需签署《申报声明》(见附件,需签章并提供扫描件)。
(二)一个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应存储在一个独立的文件夹内,以“中国专利奖+申报单位名称”命名。
五、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及个人应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光盘或U盘)统一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二)《评选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等相关材料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联系人:熊康
联系电话:0771-5808852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1716室
邮编:530028
邮箱:gxzscqcjc@163.com
附件:申报声明(格式)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申报声明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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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本人)经与项目涉及的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确认,均同意申报参评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对提供的所有材料、数据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存在任何涉密内容;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专利权人:
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明人(设计人):
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填写此表的专利权人需提供授权声明,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