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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广西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的通知

        2016-09-09 10:23:38

桂知规字〔2016〕1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申报的通知》(桂知规字〔2016〕30号)精神,经各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和我局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网上公示,决定批准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为“广西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期为2年。

希望示范中心能够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加快专利信息传播利用,深化专利竞争态势分析,加强专利技术前瞻性布局,强化研发过程专利管理,建立专利申请预审机制,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加强专利申请后期跟踪,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专利创造高地、行业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在我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