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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南宁市第三十一中学等20所单位为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的通知

        2017-03-13 16:22:15

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协: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试点)验收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及依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工作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协联合对第二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设点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验收。第二批示范单位均基本完成了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示范单位科技创新教育工作成效明显,活动组织有力,发明作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发展潜力。经研究,同意第二批的20所示范试点单位通过验收,授予“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示范单位进一步促进示范建设,继续加强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管理,为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活动及知识产权工作提供良好的活动氛围,为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继续深化校际合作、持续示范并继续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全区中小学生发明创造工作的改革创新,引领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教育的发展。继续强化创造发明师资人才培养意识,突出科技辅导能力培养,加强科技创新道德教育,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科学精神。继续凝练办学特色,以示范单位为标杆,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创建特色活动,不断提高发明创造活动水平量,为我区的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创新型实用型人才。

附件:第二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名单.doc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