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
2018-05-08 10:28:07
桂知规字〔2018〕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关于加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析评议能力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2〕138号),培育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力量,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支撑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227号),近期将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类服务机构培育工作,遴选第二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和第五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现转发给你们。
根据要求,申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必须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机构并且示范创建期届满两年。重点推荐广西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申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也可以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填报相关内容,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纸件(一式2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规划协调处。逾期报送或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燚波
电 话:0771—2618410 E-mail:gxipogh@163.com
地 址:(530022)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4楼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227号)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