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桂市监函〔2019〕535号
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数额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区直有关部门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各有关单位可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2个、外观设计项目1个。我局将按要求择优评选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可以推荐2个专利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每两年自荐1个专利项目,同专业领域的两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推荐1个专利项目,报我局审核后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满足参评条件(请参阅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gztz/1137034.htm),以有效发明专利为主,要以发明创造水平高、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取得较大经济效益作为选择标准,重点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纸件一式2份,应按要求详细填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和《专利权人声明》(详见附件1),并附具可证明项目发明创造水平及经济效益状况的材料。申报材料电子件为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三)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优秀专利项目,特别是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专利技术申报,请于2019年5月9日前将推荐函(详见附件2)、申报材料及电子件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院士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我局审核。
三、申报专利奖项目评审
专利奖项目评审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提出推荐申报项目意见。我局负责审核、公示、推荐工作。
四、表彰奖励
申报项目在获得中国专利奖表彰后,我局将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对专利权人予以相应奖励。
联系人:程 洪
电话:0771—5828378
E-mail:gxzscqcjc@163.com
地 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1509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邮 编:530029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