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C专利诉讼数据简报》(2026年第3期)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26-07-03 15:11:55

随着“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与RCEP深入实施,中国企业出海步伐加快,迎来了扩展全球市场战略机遇期。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作为欧盟专利保护的核心机制,自2023年6月1日正式落地运行,已逐步成为全球范围内处理专利争端、统筹知识产权博弈的核心司法平台,其案件体量、行业覆盖与技术影响力持续扩大。当前,企业对UPC仍缺乏系统认知,存在“规则盲区”与“应对短板”,为更好服务企业出海、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UPC专题研究,旨在了解趋势、识别风险、提供策略,为国内企业防范海外专利风险、优化海外专利布局、强化自主维权能力提供数据支撑与案例参考。

本次简报核心统计维度为2026年3-4月的UPC新增立案、判决月度数据;所有数据均提取自UPC官方公示信息,数据采集截止时点为2026年5月20日。

一、本期UPC全球专利诉讼整体数据

(一)UPC立案情况

截至2026年5月数据显示,UPC共立案87件,3月份立案42件,4月份立案45件。与2025年同期(70件)相比增长11.2%,表明2026年UPC诉讼需求继续增长。

图1-1 已公布立案案件类型分布

侵权诉讼26件,占比29.9%,位居首位;普通程序案件21件,占比24.1%,主要涉及专利合同纠纷、专利权属纠纷等实体争议;反诉撤销12件,占比13.8%;上诉案件12件,占比13.8%;其他(Other)案件一般为确认诉讼费用、担保申请、管辖权异议、临时禁令等程序类案件,共计7件,占比8.0%;临时措施类案件6件,占比6.9%。

(二)UPC判决情况

截至2026年5月数据显示,UPC作出判决共计44份,与2026年1-2月(25份)相比增长76.0%。其中,26份判决于2026年3月作出,18份判决于2026年4月作出。

图1-2 已公布判决信息

其中,侵权17件,占比38.6%,居首位;反诉撤销7件,占比15.9%;上诉5件,占比11.4%;临时措施4件,占比9.1%;撤销3件,占比6.8%;其他(Other)案件2件,占比4.5%;费用申请1件,占比2.3%。

二、本期中国当事人涉诉分析

(一)中国当事人涉诉立案情况

截至2026年5月数据显示,UPC立案案件中19件涉及中国当事人,占比21.8%,较2026年1-2月(占比16.9%)进一步提升,中国当事人在UPC诉讼中的参与度持续提高。

图2-1 中国当事人涉案立案分类情况

UPC判决中,中国当事人涉及侵权诉讼7件,占总中国当事人涉及案件的36.8%,略低于UPC全球当事人涉及案件中侵权诉讼占比(38.6%);中国当事人涉及上诉案件3件,占总中国当事人涉及案件的15.8%,高于UPC全球当事人涉及案件中上诉11.4%的占比。

图2-2 中国当事人涉案立案角色分布情况

一审案件中,中国当事人作为原告2件,中国当事人作为被告12件,被告案件数是原告案件数的6倍;上诉案件中,中国当事人作为上诉方2件,中国当事人作为被上诉方3件,被上诉方是作上诉方的1.5倍,可见中国当事人被动应诉的情况较为严重。

图2-3 立案案件中涉中国当事人情况

UPC立案中,小米、华为、博世汽车、吉利集团、华硕、OPPO/OnePlus/Realme集团、深圳硅基传感科技、深圳传音、微泰医疗器械、时代天使、三诺生物等企业均有涉诉记录。

其中,小米、华为、华硕、OPPO/OnePlus/Realme集团、深圳传音所属子行业为通信设备;深圳硅基传感科技、微泰医疗器械、时代天使、三诺生物所属子行业为医疗保健设备;吉利、博世汽车所属子行业为汽车零部件与设备。由此可见,涉诉中国企业的核心业务均与通信设备、医疗保健设备和汽车零部件密切相关。

(二)中国当事人涉诉案件判决情况

UPC判决中,11份判决涉及中国当事人。其中侵权一审被告6件、被上诉方2件、反诉撤销原告1件、上诉方1件、临时措施一审原告1件。

11份中国当事人涉诉判决中,海信、TCL、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比亚迪、吉利均以一审被告身份参与;华为以一审原告身份参与;三诺生物以上诉方身份参与。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案件基本上是2023年至2025年期间立案的存量案件。

图2-4 中国当事人涉案判决情况

其中,华为、海信、TCL所属子行业为通信设备;比亚迪、吉利、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所属子行业为汽车零部件与设备;三诺生物所属子行业为医疗保健设备。

由此可见,除华为作为侵权一审原告、TCL作为反诉撤销一审原告、三诺生物作为上诉方外,其余中国当事人均在诉讼中作为被告参与,反映中国当事人整体上在UPC诉讼活动中依然处于被动应诉的地位,且涉诉中国企业的核心业务均与通信设备、医疗保健设备和汽车零部件密切相关。

综上,本期UPC诉讼规模保持高位稳定,审判效率较上期明显提升;立案量与上期基本持平,同比保持正增长,诉讼需求维持在较高水平;同期判决量较上期大幅增长76%,存量案件消化节奏加快,案件类型以侵权诉讼、反诉撤销为主,UPC作为专利侵权纠纷解决渠道的功能持续强化、平台定位进一步凸显。

与此同时,中国当事人在UPC的参与度持续提升,涉华案件占总立案量比重较上期进一步提升至21.8%,且仍以被动应诉为主,主动维权的意识与能力仍有提升空间;涉华案件的领域风险集中特征突出,主要集中于通信电子、医疗器械、汽车三大欧洲市场核心高价值技术赛道,相关诉讼压力短期内仍将持续;存量案件带来的被动局面尚未出现明显扭转,本期办结的涉华案件判决中,绝大多数中国当事人仍以被告身份参与,前期积累的被动应诉格局仍需通过更多主动维权行动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