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动态观察(2026年第3期)

        2026-04-21 16:15:08

工作动态

 

北海市举办向海图强首届北海仲裁论坛

近日,北海市向海图强首届北海仲裁论坛圆满落幕,论坛聚焦中国企业出海战略机遇挑战及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研讨,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

近年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北海仲裁委紧密协作,构建平台+队伍+机制+服务四位一体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打通行政保护与仲裁调解协同通道,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难题。2025年以来,累计为30余家涉外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风险评估与维权援助服务办理知识产权仲裁案件28件,标的额1936万元,案件数量同比增长64.7%,仲裁量位居广西第一。

下一步,双方将以本次论坛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国内外专业机构交流合作,发挥专业平台、专家团队、海外援助、全程调解特色优势,持续破解企业海外维权痛点,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消息来源:北海市市场监管局


国际知识产权新闻快讯

 

一、欧盟工艺与工业产品地理标志注册正式开放

2025121日起,欧盟依据关于保护工艺品和工业产品地理标志以及修订法规EU2017/1001EU2019/1753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建立覆盖全欧盟的手工艺品与工业产品地理标志统一保护体系,玻璃、陶艺、刀具、珠宝等制造者可通过受认可的行业协会或单独提交申请,随附载明产品名称、生产工艺、地理区域等信息的产品说明书,报送至欧盟成员国主管机构完成注册。

(消息来源https://ipr.mofcom.gov.cn)

二、英国发布版权与人工智能议题进展声明

英国政府今日发布进展声明,说明关于版权及经济影响评估报告的最新情况。依据数据使用与访问法案,政府须在2026318日前提交版权及经济影响评估报告,两份报告将重点审议2024年至2025年间公开征求意见的四项政策方案维持现有制度不变、开发者在所有情况下获取版权许可、无退出权的广泛数据挖掘例外条款以及含权利保留与透明度保障的数据挖掘例外条款。此次征求意见共收到超过11500份反馈,约88%支持加强许可管理,支持政府首选方案的仅占3%。为更广泛听取意见,政府还成立多个工作组最终的报告和评估将涵盖多个方面,包括技术标准、数据获取方式以及具体执行机制等。

(消息来源https://ipr.mofcom.gov.cn)


东盟及RCEP成员国知识产权保护

制度变化动态

 

一、印度尼西亚推出知识产权抵押贷款计划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印度尼西亚法律部长苏普拉特曼·安迪·阿格塔斯20251119宣布政府正式拨款10万亿印尼盾(约合6亿美元),用于启动一项基于知识产权资产的微小额信贷(KUR)融资机制旨在缓解知识产权机构融资困难。印度尼西亚2600万创意经济工作者和6300万中小微企业,此举有望缩小融资缺口。

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将推进数据整合、估值标准确立与法律保护建设。创意经济参与者可以知识产权项目作为主要抵押物申请贷款,银行提供2.4%年利率贷款金额由经认证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决定。若需更高额度可补充抵押品。

(编译自https://www.asiaiplaw.com

东盟专利审查合作计划(ASPEC)机制改革

20252026年,东盟将东盟专利审查合作计划(ASPEC进行改革,以提高区域内专利申请处理效率。专利合作条约-东盟专利审查合作PCT-ASPEC计划将试点转为正式实施,允许使用东盟国际检索机构或初步审查机构编制的PCT报告以缩短审查时间,减少审查中的重复工作。同时,针对工业4.0基础设施和制造业专利申请推出的ASPEC加速计划(ASPEC AIM)将终止,代之以更简化、灵活的合作模式。

上述调整将加快审查速度,降低申请人的成本,并促进东盟内部专利保护体系的协调统一。

(编译自:https://www.aseanip.org

三、越南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提升审判专业度与效率

2025越南进行法院组织法与相关司法改革在河内胡志明市正式设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负责审理复杂专利、商标无效宣告、技术转让争议等案件,判决专业审理效率。

诉讼程序推行跨区域统一审理,缓解以往普通法院审理周期长的困境。同时,行政与司法裁判协同更紧密,简化证据保全与紧急禁令的适用,提救济效率。

(编译自:https://www.khuranaandkhurana.com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

 

一、印度尼西亚普通专利申请指南

印度尼西亚的专利分为两种,一种为普通专利,类似于我国的发明专利;另一种为简单专利,类似于我国的实用新型专利。

(一)印度尼西亚普通专利申请流程图

(二)提交申请

印度尼西亚,申请人仅可以通过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官网上的电子申请系统提交在线专利申请。申请的语言仅限印尼语,申请专利必须使用官方规定的表格形式。

(三)形式审查

专利申请提交至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后,将由材料审查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审查员将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

(四)公开

符合形式要求的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在《专利杂志》中公开。知识产权总局认为公开专利申请可能会影响国家安全利益的,可以不公开专利申请。

(五)实质审查

申请人应自申请日起36个月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的,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知识产权总局根据申请文件、异议(如有)和申请人针对异议所做的意见陈述(如有)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在实质审查程序中,知识产权总局发现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或修改。实质审查将在知识产权总局收到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

(六)授权

专利申请经知识产权总局审查后将作出是否授权的决定。专利申请被决定授予专利权的,知识产权总局将向申请人发放专利证书、记录在专利登记簿中并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专利申请被决定不授予专利权的,知识产权总局将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七)复审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总局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3个月内向法律和人权部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八)有效期

印度尼西亚普通专利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

(消息来源:https://www.worldi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