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法院集中开庭审理7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

来源: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4-29 10:58:18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4月25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欧某、陈某丽等8名被告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7件。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018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李某、帅某、胡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某城、某孚、某牌等品牌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分别将非法印制有上述品牌商标标识的假冒润滑油油桶、贴纸等销售给他人,分别获款五百万余元至两百万余元不等。

假冒注册商标罪

2018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陈某丽、陈某、欧某、龙某、路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某孚、某城品牌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分别向被告人胡某、李某等人多次购买非法印制有上述品牌商标标识的假冒润滑油油桶、贴纸等,并将散装润滑油罐装至油桶并封装后销售给他人。其中,陈某丽、陈某通过网购平台注册的7家网店销售假冒某孚、某城等品牌润滑油给他人。

经统计,被告人龙某、路某销售假冒某孚、某城品牌的润滑油合计金额147.44万元,其中龙某从中非法获利7.5万元;被告人欧某获款共计37.54万元;被告人陈某丽、陈某在7家网店的交易金额共计1025.11万元,从中非法获利22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李某、欧某、陈某丽等8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等罪名分别追究李某、欧某、陈某丽等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进行,公诉机关就起诉书内容指控的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因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面广,法庭将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河池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代表等60余人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