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级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发布时间:2017-04-27 09:14:33

4月26日,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南宁市中级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12—201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了《南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2016年)》白皮书,公布了2012-2016年南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南宁电台等8家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中院副院长梁满红进行了新闻发布。五年来,南宁市法院通过行使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职能,对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

一是民事审判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司法保护产权、激励创新的作用。五年来,南宁市法院深入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不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专利纠纷案件,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运用能力的提高;依法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促进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依法审理商业标志纠纷案件,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的发展;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促进市场结构的优化和公平竞争秩序的完善。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累计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35件,比上一个五年新收案件增多1989件,审结2918件。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南宁市法院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受理了3起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主要涉及专利类知识产权。

三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配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有效惩治和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五年来,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6件,涉及的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南宁法院注重加大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及时执行知识产权案件财产保全裁定,依法及时采取执行措施执结知识产权执行案件。

今后,南宁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体系,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南宁市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院民三庭庭长蒙文琦、民三庭副庭长胡桂全还接受了媒体采访,回答了记者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感兴趣的问题。

来源:广西法院网
作者:屈勇强 孙晓梅 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