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8-11-25 14:50:00          字体大小: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

防发〔200617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发〔200612号),全面实施我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不断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促进 三个率先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竞争成为国家和地区间竞争的焦点,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影响国家、地区和产业发展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建市以来,尤其是经过十五时期的建设,我市科技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有了显著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深入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区域合作战略新格局的进一步形成,我市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不断加快我市科技事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市上下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着眼未来,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大力发展先进科学技术,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实现三个率先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产品和技术创新

(一)明确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首要任务。引导和支持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二)加快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结合的各类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创建企业、行业工程(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对符合条件的以企业为主、科研机构联办的各类工程(技术)中心,允许增挂防城港市科研所、研究院的牌子,并享受科研机构相应的政策。对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各类研发机构,将在市科技经费中稳定给予数额不同的经费资助,对其申报的市级科技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三)鼓励企业开展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各类科研活动。支持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与科研机构申报国家、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招投标。对列入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的企业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获得上级科技经费支持的,市科技经费将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配套支持。

(四)鼓励企业开展优势特色资源和新兴工业的新产品开发。对进行我市甘蔗、香料、海产品、中药材、金花茶等优势特色资源深加工和下游产品开发的企业,以及新兴工业中企业支柱产品、延长产业链的产品及节能环保重大工业新产品开发,市科技经费将给予项目的滚动支持,逐步突破我市优势资源产业化开发的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科技含量较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

(五)鼓励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流程,实施财务、采购、生产、营销等各个流程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鼓励制造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控技术改造企业的生产过程,提升企业的产品研制、技术开发能力。对完成信息化改造的企业,将通过科技项目和资金给予补助。

(六)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切实落实国家、自治区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对其开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及引进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研发补助。

(七)鼓励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稳定财政支持机制和服务机制,对发展前景好、成长快、效益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给予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引导资金扶持。

(八)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创新活动。农业龙头企业在进行先进种养殖技术推广、新品种引进推广、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进行农业产业化生产,对农民的增收有实效的,将给予稳定的科技经费支持。

三、加快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改善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

(一)加快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重点建设企业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积极稳妥地发展电子商务,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加快企业内部商务活动的电子化步伐,构建服务企业生产和科技创新的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推进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村村通工程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体,高起点、高标准搭建支持多种现代和传统接收终端,建立集电视、电话、电脑三电合一、互联互通,覆盖全市广大农村的农村科技信息网络,向农民传递各种技术及市场信息,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业科技的创新、农产品流通和农民致富。加强公众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整合科技文献信息和科学数据资源,建设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的科技和学术数据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支持企业以市场化的方式参与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对直接参与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运作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科技经费补助。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建立面向企业创新活动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体系。支持专业化设置、产业化运作的为生产、科研服务的检测中心建设,为各种产业研发提供设计、检测、测试和标准化等专业技术服务;支持科技咨询、评估、信息服务、专利代理、技术产权交易等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发展我市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技术信息,为企业提供技术人才培训、市场研究、科技项目策划等服务,建立起推动技术成果转化的高效服务平台。

(三)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农村实用技术配送中心、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体系,加快防城港市农业技术培训学校和农民电视培训学校的建设,逐步完善集农村科技培训、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效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四)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我市科技馆的建设,使之成为我市开展学术交流和重大科技活动,展示推广先进科技成果、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科学、懂科学、爱科学的重要场所,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层次与水平,搭建科技合作的新平台。

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

(一)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重点培养我市经济发展急需的技能型、复合型高级技能人才和推动科技创新的知识型技能人才。加强农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农村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由各级政府实行政府津贴、提高待遇等鼓励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

(二)加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托我市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培养能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创新及合作能力强、适应我市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家,尤其是要通过项目实施注重培养我市产业发展的学科带头人。对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要优先向国家、自治区推荐申报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和享受政府津贴,并可优先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作为市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三)加强创新人才引进。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需要,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引进和使用社会各方面优秀人才,建立柔性引才机制。重点引进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创新人才。鼓励用人单位加大人才引进的投入,允许用人单位把引进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列入成本核算。建立特聘专家制度,鼓励企业聘用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特聘专家,授予防城港市荣誉市民称号,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待遇并在科技项目和经费方面给予支持。

(四)营造创新人才成长的有利环境。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企业推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改善科技人员生活和工作条件。允许并鼓励企业科技人员以劳务和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积极倡导鼓励冒险、敢于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开放包容、崇尚竞争的创新、创业文化,进一步形成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五、深化改革,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和机制

(一)完善科技创新的投入和运行机制。要切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规定,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要调整科技经费的投入方向,从以往的一般性投入向重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转变,从支持项目为主向重点支持资源整合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主转变。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依靠市场筛选项目,运作项目,建立健全政府财政性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和报告制度,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二)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表彰和奖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奖励标准,加大表彰力度,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

(三)强化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科技创新配套政策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和自治区的有关配套政策,执行好有关鼓励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实施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制度。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保护资金,资助专利的申请和实施。对我市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并获授权后的国外发明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5000元和2000元的奖励。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对获发明专利授权后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其年度纳税额的2%给予奖励。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机构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五)围绕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要发挥政府在创新上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公共科技资源的整合,加强部门的协调,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引导,立足企业的具体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六、加强领导,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切实帮助解决科技创新中的重大问题。要完善科技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管理。要组建市科技创新工作专家委员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策划、评审,重大决策的论证、咨询和政策的制定。

(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科技创新作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逐步建立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度,把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作为干部任期考核的一项内容,确保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和行业协会等各自优势,积极开展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活动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围绕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实用技术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和投身到科技创新的各项活动中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20061120

主题词:科技工作创新能力建设△ 意见

发:各区、县(市)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

驻港各单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2006112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