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侵权行为为注册商标套上“金钟罩”

2008-11-26 09:08:00     作者:桂林日报     字体大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的深入人心,商标侵权纠纷也日趋复杂化。一些商家为牟利走“捷径”,通过各种手段假冒、仿冒、伪造其他企业的注册商标,侵害了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为有效制止商标侵权,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我市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监督、及时查处的措施,通过对商标侵权行为的严厉打击,为注册商标套上了坚固的“金钟罩”。

  外地企业对我市知名商标发生侵权行为时,由于地域的限制,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我市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和企业商标维权打假机制的作用,与企业、公安及外地工商部门积极协调,共同调查处理侵犯我市知名商标案件,取得了显著效果。2007年5月,我市工商部门接到举报:湖南武冈市奥华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华”牌双滤啤酒外包装设计有仿冒我市名牌商标“燕京漓泉”之嫌。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我市工商部门确认该公司利用回收的“燕京漓泉”啤酒专用瓶,仿冒“燕京漓泉”双滤爽啤酒外包装设计专利,并打上“奥华”商标进行销售,已构成侵犯“燕京漓泉”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协助下,该公司库存的1100件侵权“奥华”双滤啤酒被查封。同年6月,市工商部门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执法人员不辞辛劳,远赴江苏兴化,开展多方调查,查获假冒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花桥”牌桂林辣椒酱的窝点一个。通过坚持开展维权打假行动,我市知名商标注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在对注册商标进行依法保护的同时,我市加大了对服装市场的监控,严厉打击涉外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国外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从2007年9月起,我市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历时一个月对“梦特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保护行动,全市共出动120余人次,对较大的500家服装经营商场、商店等进行全面巡查,查获并扣押涉嫌假冒、侵权服装205件,并拆除了4块以“梦特娇”商标做的广告招牌或店牌,以防止混淆、误导消费者。2007年11月,根据商标权利人的投诉,市工商部门分别对我市星级饭店的内设商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涉嫌假冒“LV”等标志的箱包、钱夹,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扣,并对涉嫌侵权当事人立案进行调查,较好地整顿了市场风气,规范了商家的经营行为。

  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举行,奥林匹克标志成为了许多不法商家觊觎的目标。为加强保护工作,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市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执法行动。截至2007年底,市工商部门已发现并立案调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5件,现结案2件,罚款6000元;查扣涉嫌侵权的各种奥林匹克标志的服装79件、帽子61顶;撤除擅自使用奥运标志广告招牌1块,并责令消除侵权人擅自在其网站上使用“北京2008”等奥运标志的文字、图形,有力地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一系列行动,去年我市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44件,其中商标假冒侵权案212件,罚款53.17万元,没收、销毁数批假冒侵权商标商品,维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赢得消费者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