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手软

2008-11-26 09:11:00     作者:桂林日报     字体大小: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涉及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在给被侵犯企业带来巨大经济与名誉损失的同时,也对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了不同程度地威胁。我市公安机关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依法开展了不懈的打击,有力地维护了广大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经国际刑警组织调查发现,大量假冒中国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桂药”商标的青蒿琥酯片(抗疟疾药品)在亚洲大部分地区流通。这种假冒药品对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声望和形象。2006年2月底,我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了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下达的查处假冒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案件的任务,要求“3月底前必须突破案情”。时间紧迫,我市经侦支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专案组成员对市内近百个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一一排查,迅速突破了“零线索”困境,并辗转多个城市,克服重重困难,逐步查明一个涉及我国广西、广东、云南、山东等省区以及中缅边境地区,从事生产、销售假冒“桂药”商标青蒿琥酯片的跨国犯罪网络,最终将许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此案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二号”行动十大案件之一,此案的快速侦破不仅保护了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的合法利益,也赢得了国际刑警组织官员的高度评价,维护了国家形象。

  市经侦支队在破案中所表现出的高效率与丰富办案经验,彰显了我市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市公安等部门自2006年以来,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列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打击和整治行动,共立案17起,涉案金额775.1万元,破获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先后成功侦破了假冒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案、假冒名酒注册商标、

  非法经营出版物、贩卖假冒注册商标卷烟等一批大案要案,切实维护了广大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7年7月,因在侦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出色表现,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被公安部授予了“2007年全国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面对日趋国际化、复杂化、隐蔽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需要形成更加强大的打击合力,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与烟草、文化、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联系,共同研究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联合开展非法出版物经营整治和对烟草非法销售网络、网络侵权盗版犯罪活动的集中打击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在强化打击职能的同时,我市公安机关逐步建立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长效机制,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通过对市内的知名企业等知识产权集中企业的走访调研,市公安机关全面掌握了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确定了一批易受侵害的重点企业,加强对他们的指导与保护,打开与企业协调和沟通的窗口,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援助,进一步强化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提高了企业的自我防范能力。同时,我市还定期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宣传促保护,营造全民关注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