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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活动

2008-11-26 08:53:00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部署,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桂人发[2007]94号)及桂林市人事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发[2008]34、35文件《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精神,荔浦县人事局、荔浦县知识产权局决定在荔浦县面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活动。

  本次培训与考试的对象是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内容是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培训教材统一使用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公共教程》,以自学为主,以举办短期培训班为辅,考试时间定于6月28日进行。

  继续教育公需科日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必备的考核内容,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晋升、聘任的必备条件经,考试成绩及相关数据将统一录入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据库,以备职称评审及验证注册登记时核对备查,考试合格者,由自治区人事厅和知识产权局统一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