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7-11-25 23:10:0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广西八一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经委《关于确定第三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知管字[2007]8号)及《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知综字〔2007〕14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第三批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在今年召开的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为期两年,试点结束后,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委统一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的总结考核与验收。
二、试点企业围绕《第三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指南》和《试点单位专利工作考核评价表》的工作内容,拟定出本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
三、试点企业根据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每年(分半年和全年)分别向市知识产权局、经委汇报试点工作情况。
市知识产权局、经委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到试点企业开展调查、咨询和指导工作。
来宾市知识产权局 来宾市经济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