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来宾市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来宾市2008年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方案》的通知

2008-04-25 23:12:00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科技局(教育和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来宾市2008年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来宾市知识产权局               来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

 

  来宾市2008年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入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思想,坚持知识产权保护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的诚信、法治水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今年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作用,促进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有效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这次行政执法工作,有效遏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和其他恶意违法行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信誉水平。 

  三、主要任务 

  今年我市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通知要求为主要任务。

  “雷雨”行动主要任务是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严重的冒充专利行为。以食品、药品、农业、高新技术及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为重点领域,以流通环节的商品集散地、展会、商场等为突破口,以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的案件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行动。

  “天网”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重点打击: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搞专利评奖、专利转让,诈骗钱财的行为;假冒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许诺参展项目获奖等手段,骗取参展费的行为;谎称出版优秀专利项目汇编或发明人名录,骗取出版费的行为。

  四、具体工作任务

  (一)流通领域专利、商标行政执法

  检查范围包括来宾市城区、各个县(市)城区市场,对经营药品、食品、农机、农资、日用电器等商品的商场、商店、门面进行重点检查,对于采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的商品(含包装),进行检查、登记(或者依法取样),以备进一步查证、核实,查处涉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的侵权行为。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检查时间初步安排为:2008年4—6月检查来宾市区、兴宾区市场;2008年7—9月检查武宣、象州、金秀县市场;2008年10—11月检查合山市、忻城县市场。

  (二)建立专利诈骗举报投诉和线索档案管理制度

  针对假冒合法组织以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专利展览等活动为名,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各县(市)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市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诈骗举报和线索档案管理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加强信息管理,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

  结合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创造的经验及先进典型,以及这次专项行动,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四)建立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

  市知识产权局与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协商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名义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合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检查(即本市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这次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组所到县(市、区),各县(市、区)工商等相关部门应派执法人员配合开展工作。

  (二)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探索区域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加强县市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防止地方保护。 

  (三)加强宣传。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这次活动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提高权利人的防范意识,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

  (四)发挥社会组织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推动行业开展自律建设,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做到尊重他人、保护自己。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08年3—4月)。制定印发这次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加强与各部门、各县市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2008年4—11月)。市、县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市成立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组,对市区、各县(市、区)城区、部分乡镇市场重点的经营地段、商场、商店、门面进行突出检查。处理侵权案件。

  (三)总结(2008年12月)。市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组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二00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