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方案

2007-09-25 23:17:00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遏制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拟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知识产权保护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的诚信、法治水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 

  二、工作原则 

  应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一)有效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和其他恶意违法行为。 

  (二)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提高执法能力。

  (三)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增强我市保护知识产权能力,提高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信誉水平。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工商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案件,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商标违法案件,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 

  (二)切实保护著作权。 

  新闻出版、版权、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整顿和规范存在侵权隐患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重点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的检查力度。 依法规范著作权生产、使用、交易,营造良好的著作权保护环境。

  (三)切实保护专利权。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选择重点行业、重点经营场所,分阶段查处涉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的侵权、假冒和冒充行为。 

  (四) 强化对商品批发市场和印刷复制生产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商品批发市场的监管,要求市场主办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引导进场经营者合法经营,加强自律,防止侵权产品进场交易。发现侵权产品的,要严肃查处。对侵权严重的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刷复制渠道,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

  (五)严厉查处重大侵权案件。

  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市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重点查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各县(市区)要针对本地存在的侵犯知识产权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整治工作,成员单位为市知识产权局、整规办、工商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农业局、经委、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局,市知识产权局、整规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要设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并指定县工商局或者相关部门作为日常工作联系单位,配合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把日常执法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本县(市区)、本部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的检查督促,配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有效整合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要探索区域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加强县市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防止地方保护。 

  (三)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宣传工作的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普及基本知识,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创造的经验及先进典型,重点宣传这次专项行动,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四)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推动行业开展自律建设,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做到尊重他人、保护自己。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07年9—10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制定本县(市区)本部门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市、县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市成立知识产权联合检查执法组,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市执法组对市区重点的经营地段、商场、门面进行突出检查,并组织抽查一些县(市区)和部份重要经营行业。各县(市区)相应成立知识产权联合检查执法组,对本县(市区)进行检查。市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知识产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市政府。 

  (三)总结阶段(2008年8月至9月)。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市知识产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00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