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平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2009年,灵川县被广西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按照《灵川县2010年乡镇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为提高全县专利申请量,顺利创建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我县农副产品申报外观专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申报人资格条件
专利申请第一申请人为灵川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者个人,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农副产品的含义和范围
1.具有外包装的柑桔、葡萄、梨、杨梅、桃、李、草莓、枇杷、百香果、罗汉果、白果等特色水果及经济作物;
2.具有外包装的竹、木制品等;
3.具有外包装的畜牧渔养殖加工制品等;
4.其它符合外观专利申报的农副产品。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1.农副产品外包装实物一件,或该农副产品外包装六面设计图;
2.申请备案表(外观设计);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0年8月31日。
四、申报费用
外观专利申请费用为950元/件,申请费用由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灵川县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灵政办〔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资助。
五、工作要求
1.按照《灵川县2010年乡镇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要求,各乡镇及公平区管委会本年度至少要完成1个专利的申报;
2.各乡镇、公平区管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将《灵川县申报农副产品外观专利负责人情况表》于2010年7月30日前上报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3.专利申报及未尽事宜请与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联系,联系人:黄春蕾。
电话:6812599(办) 13737711623(手机)
QQ:364151171 Email:kj2599@163.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