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企业专利试点实施方案

2007-11-25 21:59:00          字体大小: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提出了加强自主创新,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任务。为了加快我市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梧州市企业专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使若干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先行一步,大幅度提高企业专利管理能力和水平,充分依靠和有效运用专利制度,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确保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企业专利试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以引进、创新、消化再创新、集成创新、原始创新为目标,以建立企业专利制度为中心,以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创新为突破口,充分发挥专利工作在企业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高企业产业技术发展水平,使企业不断向优势产业和强化企业方向发展。

  二、试点的工作范畴和目标任务

  企业专利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专利试点工作涉及企业新技术引进、新产品研发、企业人员培训、工作机制的建立等多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专利工作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和落实人员。试点企业要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专利工作机构,确定主管和统筹企业专利工作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配备专利工作人员。大中型企业要在技术部门、经营部门设置兼职专利联络业务员;鼓励试点企业从社会中介机构聘任企业专利顾问,探索由企业专利顾问帮助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有效形式。

  2、建立专利产权管理工作。试点企业要切实抓好每个环节的专利产权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专利技术开发;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核限定;专利评价、评估;专利资产运营,包括专利权转让、许可证贸易、运用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等;企业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申请相关技术档案的管理及对技术人员相关活动的规范;专利权保护,包括专利侵权监视、专利诉讼及专利权海关保护等。

  企业专利工作者要介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督促和帮助研发人员对具备条件适宜申请专利的新技术、新产品尽快提出专利申请,其中,对于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要及时向有关国家提出专利申请,促使试点企业在加大技术开发力度的同时,自觉依靠专利保护,形成或拥有自主专利权(包括获得外国专利权),并且有一定产业化规模的拳头产品。

  3、开展专利培训工作。试点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专利知识及有关其它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决策人员、科技人员对专利、知识产权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水平。要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培训一定数量的胜任企业专利工作的企业专利工作者,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的研究、制定、实施

  专利战略是企业充分运用专利制度的功能以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及利益的谋略。在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制定专利战略对企业的生存发生至关重要。要通过分析专利文献,在了解本行业的国际发展态势和国内外竞争对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动态的基础上,从编制发展计划规划、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专利权保护到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和专利诉讼等各个环节,制定和运用相应的竞争策略。

  在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立题前及研制开发和产品、技术出口中,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提高研究开发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现象发生。在技术、设备引进中和在进行中外合资、合作中,凡涉及外方专利的,都要对其法律状态进行检索,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并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此外,还要通过检索专利文献,了解本行业、本技术领域国内外的最新发展动态,为制定、调整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服务。

  试点企业要切实有效地建立起适合本企业需要的专利信息利用机制,要明确本单位专利信息的收集管理部门,同时,要鼓励根据实际需要积极依托社会专利信息服务部门提供服务。

  (三)建立企业专利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将专利工作与技术创新工作的考核评价有机结合,加大专利利益分配与奖励力度,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要把企业专利状况指标作为评价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与专利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拥有量指标,包括自主开发和引进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

  2、专利开发率指标,包括年度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数与同期研究开发投资额比,年度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数与企业技术人员数比等;

  3、专利收益指标,包括自主开发专利和引进专利的收益;

  4、企业专利管理状况,包括专利管理综合水平,专利产权管理状况,专利信息利用状况,制定与实施专利战略状况,专利收益分配与奖励状况等。

  三、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确定试点企业单位

  试点企业的选择以在技术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取得一定成绩、重视专利工作并有一定基础,而且在行业中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为重点选择对象。在具体选择试点企业时,除了选择申报专利突出的企业,也选择另一些能够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特别是能运用专利竞争策略于企业经营实践的企业。

  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市知识产权局、市经委审核、确定。梧州市专利试点企业暂定10家。

  (二)部署和开展试点工作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经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组织和指导。

  试点单位确定后,各试点单位要确定负责试点工作的机构和联络人员,并根据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经委,由两部门联合召开专利会议进行试点工作部署。

  试点时间为二年。

  市知识产权局、经委对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措施和工作计划给予具体指导。市知识产权局将采取具体措施,对试点单位在专利信息收集利用等方面给以实际支持,帮助试点单位开展有关专利工作,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