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梧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通知
2009-04-13 17:16:0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梧知办字[2009]3号
关于举办2009年梧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通知
梧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进创新型广西建设,根据自治区桂知办发[2009]5号《关于举办2009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在全市举办2009年梧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4月18日—4月26日。
二、主办单位
梧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部分成员单位、梧州市委宣传部。
三、活动主题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广西。
四、宣传重点
(一)发展知识产权事业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知识产权制度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四)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五)各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承担的职责、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
(六)广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成就。
五、活动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等各种宣传活动。
(二)举办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知识产权咨询日广场宣传活动。
(三)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四)举行统一销毁一批盗版音像制品。
(五)各部门根据实际举办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及讲座。
六、组织与宣传
(一)组织协调
成立2009年梧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梧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宣传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项活动牵头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所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请新闻媒体积极报道我市 “知识产权宣传周”各项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早筹划、早动手,确保取得实效。
(二)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综合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做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经验,探讨有效的宣传方式,将“宣传周”活动办出特色,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品牌,逐步形成知识产权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4月28日前将书面活动总结及相关照片、音像资料等报梧州市知识产权局,由市知识产权局综合整理后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地址:梧州市政府办公大楼六楼,电话:3824881,传真:3866695
附件:1、2009年梧州市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
2、2009年梧州市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梧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二00九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宣传周 举办 通知
梧州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4月8日印发
附件1:
2009年梧州市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
主 任:徐 波 科技局局长、知识产权局负责人
副主任:温 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勇 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
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 卢上需 市中级法院院长
陆志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农崇巍 市工商局常务副局长
赵 宪 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
庞灿荣 市文化局副局长
向 东 梧州海关副关长
何际珊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剑延 市商务局副局长
范自强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志勇 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陈 刚 梧州市广播电视局
祝晖宗 市司法局副局长
江带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赖启第 市法制办副主任
雷 雄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并具体承担组委会的日常工作。地址:市政府六楼,联系人:陈燕群,电话:3856331 13878480728,传真:3866695;电子邮箱:cyq888@tom.com
附件2
2009年梧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09年4月18日—4月26日。
二、主办单位:梧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部份成员单位、梧州市委宣传部。
三、活动主题: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广西。
四、宣传重点
(一)发展知识产权事业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知识产权制度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四)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五)各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承担的职责、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
(六)广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成就。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等各种宣传活动。(知识产权局牵头)
(二)举办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知识产权咨询日广场宣传活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
1.时间:2008年4月18日(周六)上午9点。
2.地点:梧州市潘塘公园。
3.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广电局、文化局、国资委、梧州海关、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
4.内容及形式
(1)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在现场设置咨询服务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场咨询服务。
(2)由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公安局、文化局、质监局、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梧州海关等单位围绕宣传重点,分别制作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登记、原产地标志、法律常识、海关保护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及案例等的宣传板报、挂图等展出(每单位制作1-2块展板),分别印制、发放有关的宣传材料。
(3)现场举办知识产权集市,展示我市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产品、原产地标志产品等(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有关单位联系)。
(4)市工商局现场展出查处的假冒产品样品;市新闻出版局展示识别盗版图书识别方法、市文化局展示识别盗版光盘的方法等。
(5)现场举办知识产权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局、质监局、版权局(新闻出版局)、梧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各负责出30-50条有关知识产权的问答题进行有奖问答,问答题目打在纸条并在广场活动日悬挂给公众看,题目相关资料发放给观众(答题的小奖品各单位自行准备)。
(6)邀请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市委宣传部负责)。
(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月22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国资委、梧州海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梧州检验检疫局、市版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17个主办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打击制售假冒商标的商品和标志、盗版侵权制品、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增强社会各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由市工商局、文化局、版权局各负责联系2个检查点,每个部门派1-3人参加(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通知)。
(四)举行统一销毁一批盗版音像制品。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文化局、市广电局、国资委、梧州海关、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全体知识产权成员单位的领导参加活动(由市文化局负责。地点、时间由文化局另行通知)。
(五)各部门根据实际举办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及讲座。
(六)媒体宣传报道(市委宣传部负责)
要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广西”为主题,进行全方位宣传,请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版权局、文化局、梧州海关等有关部门配合谋体做好宣传报道。
(七)4月18日前,“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各主办单位在本单位门前挂出一条宣传横幅,各主办单位动员有关单位出宣传彩球。
宣传标语
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广西。
2、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
3、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
4、提高全民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5、保护知识产权,建设和谐广西。
6、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7、全球合作保护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推进人类文明。
8、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9、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10、庆祝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11、在中国保护你的知识产权。
(八)宣传日广场宣传横幅具体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九)广场宣传日桌椅统一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六、组织协调
“宣传周”在梧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梧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梧州市知识产权局、梧州市委宣传部、工商局、版权局和文化局牵头,梧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09年梧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由设在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项活动牵头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所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七、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9年3月25日至4月17日)。进行“宣传周活动”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和前期宣传。4月10日前,成立梧州市“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召开“宣传周”筹备会,确定“宣传周”活动项目。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18日至26日)。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09年4月27日—28日)。完成梧州市 “宣传周”活动总结并报送上级部门,做好后续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