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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版权保护协会

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        2005-12-14 10:35:00

广西版权保护协会的前身是广西版权研究会,成立于1992年12月,由于版权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为更好地协助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1996年12月更名为广西版权保护协会,目前有团体会员161家,个人会员578人,本会现有常务理事29人,理事83人。

广西版权保护协会性质是:本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域内全区性的,按照本会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非政府化、非营利性、独立的法人专业团体。

广西版权保护协会的宗旨是: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遵守我国的宪法及著作权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团结全区热心版权保护事业的团体和个人,推动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推动著作权理论的研究与学术交流,促进我区著作权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广大会员和著作权人提供相关的服务,维护其合法权利,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广西版权保护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促进我区版权行政监督管理与司法保护的理论研究和交流;

(二)开展区内外有关著作权学术、信息的交流活动;

(三)宣传普及著作权法律知识,组织著作权专业培训;

(四)会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选并表彰奖励我区优秀著作权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五)向权利人提供著作权法律服务和政策建议;

(六)推动我区集体管理,承接著作权鉴定,为著作权行政处罚、司法审判提供科学依据。为著作权登记、代办、著作权贸易等提供服务;

(七)受文字作品作者和报刊社的委托,做好我区报刊转载、摘登作品使用费的收转工作;

(八)调查举报侵权盗版、调解著作权纠纷,维护广大会员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收集著作权文献、著作权信息等资料,编辑出版广西《版权通讯》,及时提供给广大会员及权利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