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专利、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起草有关专利的地方性政策;承担组织协调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和专利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承担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和实施有关专利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管理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资金;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统计工作;指导、管理专利代理中介服务机构;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