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遴选第四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16-04-22 10:08:47

桂知规字〔2016〕26号

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协: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桂政发〔2011〕81号)与《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桂政办发〔2012〕9号)精神,促进全区中小学生发明创造工作,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协决定遴选第四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试点),进一步增强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好的推进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活动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协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单位填写申报材料,由各市科协牵头负责。

二、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填写《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

三、申报单位组织学生申报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项目,并填写《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项目申报书》(附件2),每个申报单位申报发明创造项目3—5个,项目申报要求详见申报书说明。

四、申报单位将示范单位申报表、发明创造项目申报书的纸质材料,和将申报材料刻录的光盘,各一式2份,提交各市科协审核。

五、每个市遴选示范单位不超过3个,优先组织县级基层单位及未获示范单位称号的市(县、区)进行遴选工作。已获首批、第二批、第三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的单位不再参与此次遴选工作。

六、各市科协牵头组织审核材料,汇总填写《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汇总表》(附件3),与经审核后的申报单位材料于2016年4月28日前送达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七、具体遴选条件及相关要求,请参照《关于组织申报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试点)及发明创造项目的通知》(桂知规字〔2013〕21号)。

十一、上述申报材料可登录广西科协网http://www.gxast.org.cn或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www.gxqs.org下载。

联 系 人:陆世高

联系电话:0771-2809218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科技馆813办公室

邮    编:530022

电子邮箱:164225941@qq.com

附件:1.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申报表.docx

      2.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项目申报书.docx

      3.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单位汇总表.docx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4月18日